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一、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有什么不同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因此民间借贷不是犯罪行为。
而非法集资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企业未经有权批准的机构审批,向社会上不特定的公众(较为广泛的群体)吸收存款。而合法的民间借贷则是企业向特定的公民借款。也就是说“特定和不特定的对象”是区分合法与非法的一个重要界限。
二、民间借贷怎么写借条
民间借款应依照以下方法去写借条:
1、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2、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这都是合法的。其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3、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借款在诉讼时效内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却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诉讼时效”的概念。理论界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问题理解不一,有人主张适用2年诉讼时效,也有人主张适用20年诉讼时效。各地法院对此问题的把握也不尽相同。
因此,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的具体年月日明确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后2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4、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的全名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是亲戚关系,有的人在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5、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有一些民间借贷是很容易演变成非法集资的,因此各位在实践中一定要注意区分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至于在民间借贷中,当事人应该怎么写借条呢?上文也是做出了讲解的,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


·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
      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时候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向他人借钱,一般情况下我们还会找担保人为自己担保。但是,有时候债务人会欠债不还或者没有能力偿还债款,债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肯定会思考“债务人欠债不还可以让担保人还吗”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将整理资料,为您解决...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方式是什么?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这三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债务的承担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


·欠了很多网贷还不上怎么办
      欠了很多网贷还不上怎么办申请分期或展期,表明自己良好的还款意愿,向贷款机构申请分期或者展期,相对与你完全不还的风险,这一点也是有商量的余地的。实在没办法还上的话,可以向亲戚朋友求助一下,毕竟这种事情不是开玩笑,如果有朋友能够帮助,还是可以帮你解一时之难的。对待网贷还不上,具体分为...


·欠钱不还起诉后无力偿还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无力偿还怎么办?欠钱不还起诉后无力偿还的可以延期还款,或者签一份分期还款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老赖需要承...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取保候审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能取保候审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依法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


·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吗
      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吗 您对于抗辩权可能不是很了解,在法律的很多方面都曾涉及到抗辩权,其中有一种就是不安抗辩权,但是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还是债权人呢,您对于这个问题可能分不清楚,不安抗辩权是针对合同执行来说的,具体的内容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了解。 一、 不安抗辩权人是债务人吗 ...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
      关于存单质押贷款怎么办理提到贷款,想必您都不陌生,一般来说,您在向银行进行贷款的时候,肯定要有一个东西作为抵押,银行才会对自己进行放贷。现如今除了用其他不动产进行抵押以外,又新推出一个存单进行抵押的政策,相信很多股民对于存单质押贷款并不了解。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关于存单质押贷...


·怎么申请借据的司法鉴定?
      生活中,无论是向他人借钱还是借钱给他人,都需要写一份借据,借据上面写清楚双方当事人、借钱的数额、时间等等,这样以后方便还钱或者是要债,但是即使有了借据,也难免有人为了逃避责任,在借据上面做手脚,篡改数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只能做借据的司法鉴定了,通过借据的司法鉴定就有可能还原真实...


·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信用卡延期还款的规定是《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


·担保公司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