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都盼着在国庆长假好好休息一下。可是有的工厂在假期也是不停工的,会安排职工加班。按照规定,工厂要支付给职工加班工资,像国庆加班的,按照工资基数的三倍计算。那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我们跟随本站我们做个大致了解。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1、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同时,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加班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综上所述,在很多工厂,加班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按照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法律规定,加班工资的计算是在职工基本工资基础上得来的。目前工厂基本按月发放工资,用月工资除以21.75就得到了职工的日工资。这个就是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工厂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向工会部门反映情况。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
      工伤一到四级退休后有什么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经...


·一、国家机单老工伤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国家机单老工伤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能出结果
      在工作过程中,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果操作不慎,可能会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人身伤害,在工作中伤的伤都属于工伤。受伤也要分等级,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认。那么工伤鉴定需要多久呢? 我们在里说明下工伤鉴定需要多久的问题。 工伤鉴定需要多久能做完。 交了申请,等劳动管理部门...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支付情形: 在《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依据的(即“违法终止或解除”),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厕浴间规定?
      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厕浴间规定? 公用建筑和个人房屋的卫生间都是人们每日必去的场所。要在有限的空间摆放数个台盆、马桶或同时摆放马桶、浴缸和洗手池,做到使用方便、整洁美观,通风良好是对卫生间布置的最低要求。高级建筑如酒店宾馆等厕所浴室使用频繁的场所在质量安全方面的施...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有什么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还有什么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如下随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
      入职工资明细都是包括什么一、入职工资明细是什么工资表又称工资结算表,是按单位、部门编制的用于核算员工工资的表格,每月一张。正常情况下,工资表会在工资正式发放前的1-3天发放到员工手中。员工可以就工资表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反映。在工资结算表中,要根据工资卡、考勤记录、产量记录及代扣款...


·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一、送电工程质保期法律规定的时间是多长 质保期,实际是指的就是保修期,电力工程一般按双方订立合同约定的保修期执行。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保修期,也可以参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计算公式 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竟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


·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有哪些?
      国家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均可申请退休,但是,女职工的正常退休年龄却因其身份的不同而不同。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都有哪些?这其中究竟又涉及到哪些问题呢?我们把相关资料做了如下整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职工50岁退休条件有哪些 ...


·合同期未满员工辞退怎么补偿?
      合同期未满员工辞退怎么补偿?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依据第四十条解除的,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