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对于鉴定费用及诉讼费应由谁承担的问题,因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繁多,难免导致审理结果出现差异,在实务中通常不判决鉴定费与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也有个别案例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鉴定费与诉讼费承担问题,保险公司通常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第十条规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这一条往往成为在案件中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诉讼费和鉴定费的抗辩依据,但是保险公司的抗辩能否成立有待商榷。《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鉴定费作为查明事实的必要费用,属于“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国务院颁发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虽然允许合同当事人约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并以此约定优先。虽然当事人的约定优先于法律一般性规定,但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合同对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故该约定只能适用于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受害者并无任何的约束力。《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在司法实务中,往往是被保险人怠于请求与保险公司怠于赔偿两种情形并存,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也存在问题,能拖则拖,使受害者的理赔迟迟不能到位,使得受害者最终起诉,从公平角度讲,诉讼费也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为宜,再者,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在交强险范围内保险人承担的是法定赔偿责任,作为败诉方理应承担受害者的鉴定费和案件的诉讼费。在第三者商业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代替赔偿责任,因此投保人因侵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可以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原告方支出的鉴定费用和诉讼费,以保障案件的快速、顺利执行,早日使受害者的权益得到救济。另外,保险公司在承担鉴定费用和诉讼费用后,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私了合法吗?

1、能够“私了”解决的情形: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私了”应该具备的条件即第一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第二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有争议。具备了这两个条件的交通事故,可以进行私了解决。当如果不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遇到交通事故最好不要私了,这样对受害方或者肇事方的合法权益和赔偿都不利。
2、不能“私了”解决的情形:
在以下八种情况下,要报警按程序的规定处理,比如机动车没有号牌、没有保险的、没有检验合格标志、司机没有驾照、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设施的,造成人员死亡、重伤、轻伤的,财产损失较大的,必须报警,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一致赔偿协议的,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的,另外一方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履行协议。
3、“私了”的效力
交通事故发生后,自行撤离现场后,能够协商赔偿数额的,可以达成一致协议。只要私了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胁迫情形,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如果达成协议后当事人不履行的,从原来的侵权责任变成了合同责任。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之债,赔偿义务人不履行协议上的赔偿约定的,合同不存在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况,必须按协议履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赔偿协议是可以被“推翻”的,比如一次性补偿协议约定的数额过低,无法弥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而受害人当时急需医疗费用救治的,属于受胁迫签订的协议,可以撤销。另外,就当事人当时的医疗常识或者医院诊断无法预测,比如容某当时细微血管出血,B超没有发现脑部出血,不能料到将来的巨额医疗费和残疾补偿金,所以一次性了断协议是显失公平的,可以撤销。即使是缴纳了保险费的主体,在做司法鉴定时,也需要自己缴纳鉴定费用,这也就回答了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但是如果鉴定的主体是某公司的职员,且该职员是在执行公务,那么,该鉴定费用应该由公司缴纳。



·上海交通违章多久能在网上查到?
      上海交通违章多久能在网上查到? 一、上海交通违章多久可以查询 一般3天后。 二、查询方式: 查询车辆违章及处理的方法有很多,但是用到的资料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车牌号以及车辆识别码。车辆识别码在行驶证上可以找到的。 1、用电脑查询: (1)首先打开百度,输入违章查询,页面...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
      由于交通事故给受害人人身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因此在计算赔偿数额之前,需要先确定因为事故造成的具体伤残等级。其中第二级伤残算是比较严重的了,那交通事故二级伤残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重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种责任担保,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一并缴纳保证金,以此来担保投标人在定标前不得撤回投标文件以及在中标后不得反悔,那么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递交形...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交警调解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后交警调解之后还可以起诉吗? 交通事故人伤后交警调解之后是不可以起诉的,如果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


·全责和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
      全责和主要责任交强险赔偿吗1、交强险只要你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出双方应由强制三责险...


·五险一金单位未交怎么投诉
      员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


·没有身份证可以坐火车吗?
      没有身份证可以坐火车吗:没有身份证不可以坐火车,如果急需坐火车出行,但需要到火车站售票窗口处临时证明制证处,凭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就可以乘坐火车了。此外还可以用其他证件替代,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障卡、军官证、武警警官证、士兵证、铁路公安部门填发的乘坐旅客...


·坐出租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坐出租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承担一种是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另一种是向肇事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选择,你只能两者择一。这两种赔偿方式的法律依据、举证规则、赔偿项目是不同的,你要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1、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你乘坐出租车就与出租车公司建立了...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关系着事故接下来的处理,同时也对当事人各自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关系着事故接下来的处理,同时也对当事人各自的利益挂钩,因此在交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之后,大多数当事人都想快点知道认定的结果。那按照法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少时间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少时间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方应该及时报警,并辅助救护伤员。交警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方应该及时报警,并辅助救护伤员。交警部门核查完现场后,会在规定期限出具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这份认定书非常重要,是双方解决赔偿问题的依据。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做出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给您做个介绍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做出期限是...


·新交规下闯红灯如何处罚 随着最严交通法规的出台,有车一族都
      新交规下闯红灯如何处罚 随着最严交通法规的出台,有车一族都比较关心其中对闯红灯行为的处罚。那么在新交规下,闯红灯如何处罚呢?如果也对此也不是很了解的话,可以阅读一下由我们带来的下文进行了解、 一、新交规下闯红灯如何处罚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