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我国没有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只要建立了用工关系,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认定工伤的。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因工受伤不给予享受工伤待遇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劳动争议案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即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委员会将在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前还应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医疗费的支付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工伤医疗费不超过12个月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金额、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劳动者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如主张的工伤医疗费未超过上述标准,建议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可直接就工伤医疗费问题先行仲裁解决,其余工伤待遇可在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行主张。
二、哪些情形属于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首先需要明白的是,没有劳动合同,当然是可以做工伤认定的。只要是因为工作上面的原因所造成的伤害都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当然,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可能在劳动关系的认定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



·离婚诉讼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夫妻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些内容,这样在诉讼过程中才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那么离婚诉讼前要准备哪些工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不成,那么向被告户籍所在的法院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下列几种情形,如感...


·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陷阱及特点是有哪些?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1、口头合同。 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一、什么是属于建筑工程的基本性质 1.综合性 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工程存在的基础是其偶质量保证,质量存在瑕疵的工程是会影响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的,故而在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中,与工程相关的各方单位需要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具体来说,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中的影响因素:...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有哪些劳动者在工作时常常有需要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强迫劳动者加班,如果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请继续往下阅读。 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我国工伤认定的机构是什么
      现如今,无论做什么,都要求您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尽管工伤以后会有赔偿标准,但是,毕竟遇到工伤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并且,很多人其实在遇到工伤以后,并不能够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遭受工伤,第一时间应该去做工伤认定。那么,我国工伤认定的机构是什么呢? 工伤认定的机构是什么? ...


·一、不签劳动合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一、不签劳动合同随时离职可以吗? 不签劳动合同是可以随时离职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在离职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


·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道路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什么? 现在的市政道路施工,大部分的施工企业对道路施工质量都不重视,会十分容易的造成在施工的经过中经常发生质量问题.所以,为让市政道路项目的施工质量获得保证,防止发生工程质量问题,让城市的形象得到有所得提高,施工企业一定要增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那么会涉...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
      湖南省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 在人防工程中,防护设备的作用非常大,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防护效果。各个省市都有这方面的相关管理办法,湖南省也发出过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的通知,下面我们跟随我们来了解下“通知”的具体内容。 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工作年限证明
      工作年限证明 兹有我公司职工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始在我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计从事专业工作满_______年。经查,该同志在工作期间,能遵纪守法,无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