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二) 一房两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存在欺诈;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项之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前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得预售商品房。开发商缺少有效证件与批文,导致合同无效。根据规定,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购房人应当腾空房屋,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二、退房后购房者应注意什么
1、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然后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2、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并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3、办理保险退保手续。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4、定金问题。《合同法》第116条具体内容: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虽然法律规定,在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形时购房者可以退房,但是更多的时候,购房者提出退房,会受到开发商的种种抵制。因此,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建议最好先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样处理起来对自己也是有利的。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


·二手房交易陷阱多 八方法快速识别真假产权证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颜色鲜艳(深红色),字体纹理清晰醒目。假产权证则封面光滑,颜色暗淡(暗红色),封皮较软;

二看纸张。真产权证的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其识别方法类似人民币的水印...


·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住房问题一直是被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而与房屋相关的法律条例也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为了维护大多数民众的合法权益,国家采取了部分举措来控制房市行情,其中就包括征收房产税。不仅仅局限于个人,企业也需要缴纳房产税,那么企业房产税计税依据是什么?我们为您提供如下参考:一、房产的计税...


·一、离婚时年北京回迁房怎么分割?
      一、离婚时年北京回迁房怎么分割?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


·离婚房产分割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可以。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婚姻如果还可以维持下去,相信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以离婚收场。但现实中仍然有许多离婚的夫妻,无论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对夫妻财产的共同分配,特别是房产,在离婚后会由其中一方拥有。那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子怎么办理过户?我们一起...


·一、需要获得房子补偿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
      一、需要获得房子补偿的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反悔?不可以,不过,离婚协议书因为涉及到身份关系,因此不受我国《合同法》调整。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根据我国的法...


·识别真假产权证的办法
          近期在房屋交易中出现了房屋权属证书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房屋权属证书。专家介绍,辨别真伪产权证有8种方法:
      一看封皮。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 ...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一、房管局备案合同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拿回来吗? 可以拿回来,并对产权分割和过户处理,有关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况有: (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一、店面合同没到期房东要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吗? 可以,合同解除只有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是出现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等情况下才能进行,同时还不会出现违约或者是赔偿等责任。 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 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