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是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之一。

二、如有一下情形的经过调解无效的也可以批准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对于不同的情况离婚时法院宣判的结果也是不同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上述的行为并且不接受调解法院是可以直接批准离婚的。在您遇到相似的情况时可以对本文进行参考,保障合法利益。


·离婚后子女如何共同抚养?
      离婚后子女如何共同抚养?1、原则上,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离婚后可以轮流抚养孩子。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能对轮流抚养孩子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也允许将轮流抚养孩子的安排写在调解书中,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不会做出轮流抚养孩子的判决。”2、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


·一、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会进行公证吗?
      一、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会进行公证吗? 南京公证处关于证明夫妻财产约定如果符合相关的法律依据并且双方自愿签署的,会进行公证,之后就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相关法...


·离婚后遇到对方不愿意履行协议该怎么办
      生活中,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自然需要按照规定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而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就应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来履行。那要是离婚后遇到对方不愿意履行协议的情况,此时应该怎么办才好?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遇到对方不愿意履行协议该怎么办 对于的履行问题,最高法关于...


·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法律没有规定净身出户,一方出轨可以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所以,更不能涉及到“净身出户”。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如果双方自愿达成净身出户协议,那么即可以这样执行,一旦对方不愿意的话将不能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事实婚姻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
      事实婚姻的特征表现在哪些方面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离婚法孩子抚养权细则规定了什么?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


·70岁的老人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六七十年代大多数婚姻登记档案都无保存到现在,也就是补办结婚证无依据,建议到所在的居委会、社区开具证明,也可以让单位出证明,或者让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看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能够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证明其确是合法夫妻,一直在一起共有生活,这样才能...


·后爸抚养孩子多大的内容如何?
      后爸抚养孩子多大的内容如何? 一个有子女的家庭离婚之后,伴随而来的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果一方争取得到了抚养权,就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好好抚养孩子,另一方虽然没有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作为子女的父母,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那么如果是后爸,应该抚养孩子到什么时候呢。下面我们就给...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
      一般家庭破裂夫妻双方离婚后,有子女的都会涉及抚养权的划分,孩子由其中一方抚养,但另一方是有探视权的,这一方面是为了家长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孩子的成长考虑,但如果不想要另一方来探视该怎么办呢,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有什么?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要求法院中止探视权的理由《民法典》...


·一、西安起诉离婚多长时间?
      一、西安起诉离婚多长时间? 西安起诉离婚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


·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
      婚前财产怎么分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方对上述不动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但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是婚前个人财产,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