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有哪些 一、企业海外并购方式的划分方法种类繁多, 一般来说有五种划分方式:
( 1) 按并购适用的法律和税收框架划分, 并购可以分为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
( 2) 按并购双方所处的行业划分, 可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 3) 按是否利用目标企业自身资产情况来作为并购资金划分, 可以分为杠杆收购与非杠杆收购;
( 4) 按目标企业资产转移的方式划分, 可分为承债式并购、无偿划转式并购和承包式并购;
( 5) 按并购是否有中介机构参与来划分, 可分为直接收购与间接收购。
二、企业海外并购的选择:
一般来说,在资产收购、股票收购和兼并这三种方式中,一半以上的海外并购都是以股票收购的方式完成的, 资产收购次之, 兼并最少。这与这三种并购方式的优缺点以及当前的海外并购形式密切相关。
1、资产收购
在资产收购中, 收购方根据自己的需要, 从目标公司购入所需的资产。这样, 收购方可以确定收购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 避免承担目标公司可能存在的巨额负债。 一方面, 资产收购在海外并购中能为企业寻求必要的战略发展资源。
2、 股票收购
股票收购相对简单, 收购方只需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达到相对控股权即可。收购完成后, 目标公司仍然继续存在, 目标公司所享有的专利权等难以确定的有利权利得以继续保留。目标公司的负债仍属于目标公司, 收够方仅以所持的股票比例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债务。股票收购可以使收购方极大地利用目标公司的价值, 拓展国外市场。一国企业要进入另一国市场时, 往往会遇到的一个严重问题是该国市场格局早已形成, 或有一定的关税或非关税壁垒, 很难占据期望的市场份额。但是,采取跨国购并这种形式, 收购方可以很方便地获得当地企业的市场地位。由于股票收购在收购完成后, 目标公司依然存在, 目标公司的品牌、研发力量、研发人员、营销网络、技术专利都可为收购方所用。
3、兼并
兼并是帮助企业在短期内实现规模扩大化的有效方式。通过产品品种、数量的增多来增加企业的绝对规模, 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的竞争能力, 又可以提高企业的相对规模。
由于兼并耗资较多, 且承担的风险较大。到目前为止中国企业海外并购中采用兼并方式的较少。从国际并购实践上看,也是以跨国收购为主,兼并较少。因为跨国收购的目的和最终结果并不是改变公司或法人的数量, 而仅仅是改变被购并企业的产权结构和经营管理关系。且兼并对方的企业, 或完全收购对方企业的做法, 必然引起对方国家和企业的警觉, 增加市场排斥力量。
其实从上文的分析不难看出,企业海外并购新规方式和一般的并购方式并无差别,只是侧重的方式和比例不同而已,中国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所收购的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分析,选择哪一种方式更为合理。


·国有企业改制成公司怎么做
       企业改制即为对企业制度所做出的改变,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在现在这个时代下,企业的改革已经成为了潮流趋势,企业改制不仅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国家企业制度向着更新、更强的方向发展。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成公司具体该怎么做呢? 企业改制: 所谓改制,就是打破旧的经济...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
      公司股东会参会人员必须是股东吗?必须是股东,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
      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股东会会议规定有哪些? 股东大会是一个公司能够决定各种事项的最高管理层,公司的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来决定。股东大会分为几种,不同的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不同,时间也不同。关于适用公司法四十条开展股东会会议应该注意什么?公司法对于股东大会的召开办法进行了规定,以下...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 一、分公司可以对外签合同不?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公司法》是规范所有公司的法律,《证券法》则是规范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的法律,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债券这种有价证券以及投资资本市场,就要同时受到《证券法》的监管,另外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的公司(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是什么?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 在实践中,我们都知道外商投资企业每年都需要联合年检的。实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可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行为,另一方面这样可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经营。那么您是否了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


·网购电商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哪些
      网购电商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哪些随着网购时代的来临,目前我国的一些网络上的电商公司的发展状况还是比较乐观的。并且现如今我国的网购电商公司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经营体系,可以说我国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电商公司所提供的力量是不可小视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网购电商公司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哪...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
      公司法财务跑路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公司的正常经营离不开合格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的恪尽职守是对公司正常运行的良好保障,但由于多种因素而导致的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发生了违反公司法财务跑路的现象,那么在公司法对债权人如何实现债务清偿的?请阅读公司法以下内容了解。 公司法财务跑路...


·公司法总经理职权包括哪些?
      公司法总经理职权包括哪些?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


·是否股票本质是为企业融资?
      自从股票的概念融入到中国人的生活,无数中国人在股票市场沉迷自我。但是我们对股票追根溯源会发现股票出现最初的目的不是为了让公众通过投机的方式赚钱,而是一种理性的企业自我发展手段。那么,是否股票本质是为企业融资呢? 一、是否股票本质是为企业融资? 对于股民来说首先应该明白股市的本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