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目前上市公司投资并购已经成为我国海外投并购的主力军,占据着非常重要的比重,同时对我国的国家经济也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作用,那么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那些内?并购主要方式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仔细介绍这种方式的基本情况。
一、什么是协议并购?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目标公司的股东反复磋商,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所规定的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协议收购必须是与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书面的转让股权的协议。在国际上,以协议方式收购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是进行公司购并普遍采用的方式。
二、协议并购的特点有哪些?
1、协议收购是上市公司收购的特殊形态。我国上市公司中大量的非流通股股份,包括国家股、法人股是通过协议收购进行的。因此,国家对协议收购的监管比较严格,尤其是国家股股权的转让更要遵循国家主管部门关于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2、协议收购兼具有场内场外交易的属性国,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一般交易规则和场外交易及大宗交易的特殊规则,并遵循特殊监管方式的监管。3、协议收购采取个别协议方式进行,不必对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可对不同股东采取不同的收购价格和收购条件。
三、协议并购的规则有哪些?
1、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但未超过30%的,按照上市公司收购权益披露的有关规定办理。2、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但符合有关豁免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3、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30%的,超过30%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有关豁免规定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除发出要约。收购人在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后,履行其收购协议;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且拟继续履行其收购协议的,或者不申请豁免的,在履行其收购协议前,应当发出全面要约。4、投资者因行政划转、执行法院裁决、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应当按照协议收购的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四、协议并购的程序有哪些?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协议收购的程序如下:1、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2、在未做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公告内容与要约收购基本相同;3、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4、协议双方可以临时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5、收购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交所,并予以公告。6、协议收购公司挂牌交易的股票可能导致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应按照特别程序进行。以上就是上市公司并购协议的相关内容。并购作为上市公司并购的普遍形式,我国法律对此有专门的规定,如对于协议并购的程序以及协议并购的规则都作出了限制,如在协议并购的规则中,股权达到一定的比例,就需要按照披露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但是在新生行业势头猛进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其潜在的危险。如果您还存在疑问的话


·如何收购其他公司
      收购的方法是:一、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二、进行资产评估。三、收购双方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四、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五、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六、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七、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八、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公司法...


·最新外资企业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外资企业,都受到中国法律的约束,这是维护社会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出于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考量。不同的企业需要遵守的条例是由区别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最新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一条...


·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属于大型企业吗
      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属于大型企业吗3000万注册资本规模不属于大型企业。企业类型的分类,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的规定,与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没有关系的。只与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职工人数、资产总额三项指标有关。比如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且营业收入40000...


·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 1、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


·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一、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


·公司法利润分配请求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对于一个公司的股东来说公司利润分配是最为重要的。当然,这种公司的利润分配也必须要符合大多数人的意见。而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所有股东,他应当都享有利润分配的请求权。那么公司法利润分配请求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新老公司法利润分配方面有何不同? 原《公司法》在利润分配方...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


·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公司注销需要多久 注册公司注销的手续是什么 公司属于企业法人,这是需要经过设立才能成立的,当然从公司设立的那一刻开始,其实也就意味着公司有可能出现注销的情况,一旦公司被注销之后,就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日后也就不能再以公司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了。那一般公司注销需要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


·设立分公司股份怎么分配
      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第一种,绝对控股型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第二种,相对...


·公司法人基本类型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基本类型包括哪些?法人并不是一种人,而是一个社会组织。公司法人是指依法设立的,有独立财产,代表公司行使权利义务的企业组织。那么公司法人基本类型包括哪些?我们收集了有关公司法人方面的法律资料,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一起来看看。一、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


·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公司数量是很庞大的,但是所有的公司肯定都会有法人,法人基本上就是可以认定为公司的老板了。法人对公司是很重要的,一般所有的问题都需要法人来进行解决。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一般都是营业执照的签发,并且有相应的公司章程和法人章。 公司法人成立的标志是营执照的签发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