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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设置及法律风险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公司组织机构是公司存在和运行的制度体现与保障,是公司成为法人组织的必要条件,也是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基础。公司组织机构通常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与代表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构成,每一机构执掌公司不同的权力,从而在合作与制衡中实现公司的运行。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及各组织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和有效率,直接关系着公司治理的效果。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基本框架通常由法律直接规定,而具体的权力划分及细节的设置则需要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完善。
1、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是指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框架下构造公司的组织机构,明确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协调相互运作关系,以期望实现良好的公司治理时所应贯彻的基本精神和规则性要求。
(1)股东权力原则
在公司财产上,虽然从法律角度看,公司作为法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股东只享有对公司的股权。尽管在法律上股东已经丧失了所有权,但在实质上,他们仍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这不仅因为股东仍通过股东会和行使股东权对公司财产施加着间接的控制,也不仅因为股东仍是公司一切经营利益的受益者,而且最重要的是当公司解体时,股东将是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者或享有者。
基于这样的原因,公司组织设置原则首要的就是确定股东对公司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即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激励与约束并举的权力制衡原则
在制度设置时,必须将所有的人都考虑为理性的“经济人”,其行为目的都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结果。然而,公司股东、董事、经理之间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为了避免公司的各种利益主体在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时损害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利,就必须对其进行约束以达到权力的平衡。权力失衡将导致股东利益受到损害,从而产生法律风险。如果信息透明无法实现,该法律风险常常要等到造成企业致命损害时才得以发现。
完全的约束和监督并不能保障相关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为实现各主体之间付出与收益的相对均衡,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不可或缺。
(3)信息透明度原则
这种信息透明度并非单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也包括非公众公司内部的信息透明度。公司治理的一个难点就是信息不对称,董事、经理实质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的有关信息了解较为充分,而股东可能无法获得董事、经理行为的充分信息,从而无法有效评价和监督。通过制度设立,保障公司治理中需要了解的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了解,是公司组织机构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而对此问题,法律规范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实际操作价值,公司自行设计行之有效的制度显得十分必要,尤其在有限责任公司里,建立保障信息透明度的制度有着内在需求。
缺乏信息透明,董事、经理的道德危机产生的损害无法估量,而法律风险孕育其中。


·在公司名称的选定上注意考虑商号与商标的统一
      商号,是指一个企业的字号。企业的名称中包含着商号。商号在企业名称中的作用,是彰显企业的独特性,以使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分。商标,是指产品或服务的标记。商标的作用,是以一定的外部标记来区分产品或服务。可以这样说,商号是企业的名字,而商标则是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名字。商号和商标的共同...


·公司股权设置及法律风险
      股权设置是出资人根据其出资比例确定的,但在最初设立公司时都会有各方洽谈出资份额的过程。但大多人考虑的是:公司由谁享有控制权?各方的收益比例如何均衡?当股东之间发生争执时,能否有效决策?
1、畸形股权设置一:平衡股权结构
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       (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企业较之公司更为灵活,法律对于合伙企业的限制也较少,当事人甚至可以用劳务出资。对于企业管理、经营、合伙人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当事人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因此,合伙协议没有什么范本可以遵循,需要根据各合伙人目的、要求,以及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的特点而作出适当的条款安排。 然而,合伙企业...


·公司设立时的注意事项
      公司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微观基础,设立中应注意: 
1、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设立要件进行;
《公司法》规定了中国公司设立的严格的制度。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使公司成立,但须满足《公司法》第19条和第73条规定的条件,包括"人"、"物"、"行为"和"组织"等方面...


·合伙协议条款法律风险
      合伙协议内容丰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协议制定的不够周祥,必然为合伙企业将来的运作留下法律风险。 (1)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


·警惕加盟连锁的骗局
      连锁总部最喜欢抓住创业者图省事,赚大钱的心理,广告上面大肆宣传,:某某国际连锁机构、来自日本、韩国、法国、美国、香港、台湾等等国家或者地区的著名国际品牌,或者是境外某公司国内分公司等等,此类的加盟连锁公司您一定要小心了越是打着国际品牌或者国外背景的公司越有可能是骗子。现在想到台湾...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股份公司的常见区别
      一、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但是法律确认它能以自己的名义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承认它有一定的独立的能力。我国2000年1月...


·监督机构的设置及法律风险
      监督机构在我国公司里是较为薄弱的,许多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不少公司的监事会都是因为法律有这样的要求才设立的,并没有真正起到监督机构的作用。
新公司法增加了监事会的罢免建议权、向股东会的提案权、对董事会决议事项的质询和建议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调查权。这些权利的赋予,使监事会...


·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常见法律风险
      (一)盲目选择公司形态的法律风险
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对于多数的投资者无疑是具有诱惑力的,实践中在不了解公司的其他弊端情况下,盲目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大量存在。
1、资金不足的法律风险。2、特定项目周期与公司存续矛盾的法律风险。3、缺乏法定人数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的法律风险
      融资租赁,又称金融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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