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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情况有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现在,常常能看见政府为了方便市出行和城市化建设而修路、扩建,这其中,市政公路工程质量尤其重要,关系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一旦发生问题,就会给市民和城市带来严重的灾难,下面。
一、事故分类。

1、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以下。
2、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之间;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之间;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之间。
3、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坍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质量事故分三级: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以上;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不含);大型桥梁结构主体垮塌;三级重大事故:死亡1-9人;300-500万;
二、中小型桥梁垮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事故:30(含)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以上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10(含)---30死亡、或50---100人以上重伤、或5000万---1亿以上经济损失3、较大事故:3(含)--10人死亡、或10--50人以上重伤、或1000---5000万以上经济损失4、一般事故:3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以下经济损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有关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对事故的危害程度及认定标准都有着非常具体的说明,在处理事故时,一定要根据以上法规规定的标准来认定,具体市政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可以咨询律师和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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