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时间规定是多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取保候审虽然也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这种措施其实对于嫌疑人、被告人来讲是很有利的,一旦可以获得取保候审,那么就可以暂时不被关押在看守所,人身虽然还是会受到限制,但相比之下也是有一定自由的。而对于取保候审的时间,其实也有专门的规定。那究竟取保候审时间规定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相关法律知识:《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七条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五十九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个刑事责任的,变更、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取保候审;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一条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二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三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四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结合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取保候审时间规定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但要注意的是这是公检法三机关分别进行取保候审时候的时间要求,并非加起来一共不能超过12个月。而要是对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话,那么此时的时间则不能超过6个月。



·批捕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是哪个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是哪个? 是公安机关,逮捕后,应当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


·什么是取保候审 怎么样才可以取保候审
      由于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因此,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申请取保候审,但此时要怎么样才可以取保候审呢?也就是说申请获得取保候审需要满足怎么的条件?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什么是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


·一般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报到吗
      一、一般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还需要报到吗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该犯人是不需要主动报到的,被传讯的时候才必须到案。取保候审应当遵循的义务具体如下: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取保候审担保人能不能出国?
      取保候审担保人能不能出国?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2、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好事吗?
      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是好事吗?公安局主动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来讲是好事,起码是从看守所里出来了。但最后的结果很难说,因为取保候审不是案件的结束,还要随传随到,最后法院还要审判。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解除取保候...


·刑法中贩毒能不能办取保候审
      刑法中贩毒能不能办取保候审 一、刑法中贩毒能不能办取保候审? 符合条件的话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规定的可取保候审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


·累犯取保候审可以吗,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当犯罪分子在满足一定的条件时,犯罪分子的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对此很多人就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了,累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累犯可以取保候审吗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


·取保候审之后通知带身份证到检察院一般是什么事情
      一、取保候审之后通知带身份证到检察院一般是什么事情? 一般都是按程序的了解案情,也或者是其它的事情; 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


·刑诉法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我国刑诉法中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中就包括了取保候审。一般针对那种被采取刑事拘留等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适用取保候审,同时刑诉法中对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也是进行了要求的,那究竟刑诉法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刑诉法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


·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
      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