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合同审查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专利合同审查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其实关于专利合同也就是包括对专利的转让以及专利的实施许可合同这两部分的,主要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做好各种对专利合同的准备工作,专利后续所带来的无形资产在之前是没有办法预料的,所以在审查专利合同的时候一定不能粗心大意。对专利合作者双方来说一定要知道专利合同审查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专利合同审查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6、合同只要有违反合同约定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反合同约定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反合同约定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7、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合同标的采用何种物质载体(如图纸、文件资料、磁盘等)。

9、合同双方应对近期颁布的本行业最新法规和最新国家政策进行调研,对签订合同做指导。

10、当事人应当约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根据违反合同约定情节轻重,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方承担违反合同约定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11、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转让人提交专利技术的时间。

12、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与合同履行期相关。

13、在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要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

14、当事人应当约定专利技术达到上述指标的依据及评价办法,如是以行业标准、专家鉴定还是其他方式做依据和评价标准。

15、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履行的地点或可确定履行地点的可操作性办法。

16、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验收所采取的具体标准、指标、参数、数据等或是应达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17、当约定了违反合同约定金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超过违反合同约定金时应如何计算:是以违反合同约定金视作损失赔偿金额,不另外计算损失赔偿;还是仍需补偿违反合同约定金不足部分。

18、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还应写明双方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19、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必须在两年之内主张权利,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催告函予以催告,并保留催告证据。

20、合同中不但要约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也要约定后续技术的鉴定机关和鉴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对由专门的技术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还是由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应该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1、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应该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22、许可方为专利权人与其他非专利权人时,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经专利权人和其他非专利权人一致同意方可解除。

23、根据专利技术的载体不同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采取何种交付方式转让,是通过运输、快递、传真、邮件等。

24、合同当事人应认识到,附条件合同只有在条件达到时,合同方为生效。

25、合同一方在因第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能无法履行时,因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26、合同中应明确记载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等专利相关信息。

27、当事人应该按照互利原则,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使用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办法。具体为:双方对各自的技术改进成果都及时免费提供给对方或归一方所有或其他分享办法。

28、当事人对改进作出了贡献,应保存证据证明己方对改进作出了贡献。

29、验收注意事项

①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验收地点,如在许可方的工作地或者在被许可方所在地。

②无论合同中约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验收,都应当同时约定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及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

③合同双方应约定验收期限。许可方交付专利技术后,被许可方应在验收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对方验收结果。

④双方在初验不合格产生争议后应当积极寻找解决途径而不能消极等待。合同中应约定合同标的初次验收不合格后,再通过几次验收考核确定系何方责任以及验收费用如何分担。

30、当事人应明确约定技术合同总的成交金额。

31、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①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在合同订立时一方正处于解散的变动期内且能预见其权利义务的继受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继受者名称。同时须约定一方发生组织解散情形应及时告知相对方及违反此告知义务的责任。

②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相对方主体变更情况,若有变更解散情形的,应注意哪个法人或组织继受其权利义务,并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32、签字盖章:双方均应签署清楚无误的签名,当事方是单位的还应加盖公章。

3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当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后应如何处理,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34、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遭遇不可抗力后的通知办法和证明方法、双方可否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问题要求赔偿、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等。

35、合同签订后双方住所地发生变化应通知对方并保留证据。

36、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并存于一份协议中时,应对专利实施费和劳动报酬这两部分各自所占的比例明确约定。

37、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保留证据。

3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可撤销期间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当事人必须在一年之内主张权利。

39、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对用户已安装的专利设备发现质量瑕疵时,瑕疵的确定及责任承担的方式。

40、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当事人可约定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4种解决方式中的一种。

②如约定诉讼,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③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

41、双方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处理合同事宜时,不应赋予其过大的权利,代为调查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权等事项不能全部交由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处理,防止代理人与对方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42、双方应对各自内部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禁止无权人员滥用单位公章、签字等与对方履行各项合同事宜,尤其不能作出不符合合同内容和己方利益的意思表示。

43、所谓限制性条款即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或者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专利技术范围的条款。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双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约定双方使用该技术的范围与程度。如:分售许可合同,受让人有权再转让技术;而独占许可合同中转让人不但不能再转让,甚至在一定范围内也不得再使用该技术。

4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后,应当自合同生效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45、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份数,以备查验。

46、双方发生争议后,需要对专利技术进行鉴定时,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商定的机构进行验证,单方送检应经过另一方确认检验效力。

47、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写明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为本合同附件。并于合同签订后,妥善保管合同书以及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合同附件。

48、合同双方应正确区分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应明确认识到单位负责人不能以其个人名义代表单位。

49、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局部性改进与实质性改进的标准、二者的区别。

50、合同尾部注意事项

①双方应在合同尾部标明清楚无误的签约时间。

②应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几方持有。

51、不可抗力

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时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

②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后依约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时应保存履行证据。

52、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生分立情形,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正处于公司分立的变动期内且相对方能预见其变动后分立的组织,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立后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是由分立后的组织共同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是由其中一个组织承担;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一方是否会有分立可能,为避免纠纷发生,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分立其合同权利义务承担的分配原则。

53、双方应正确约束各自内部人员,预防员工被对方收买后作出不利于己方的行为,并且,不能用不正当手段收买对方人员妄图逃避履行合同义务。

54、注意保密事项。

①保密责任: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对专利技术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泄漏,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但合同采取普通许可使用方式转让的,则让与方将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

②保密对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对象,应该对保密对象加以细化,以例举的方式列出,还应约定特定情况下的一些例外事项。

③保密范围: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范围,应约定在那些地域、行业范围内保密,以及为了某些需要所应约定的一些例外事项。

④合同双方应严格限制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列举或其他方式具体约定。

⑤保密方法: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采取哪些具体的方法、措施实施保密行为。

⑥保密期限: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的具体保密期限,不能只是有个概数而未明确具体的时间段、时间点。

⑦保密条款的独立性: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⑧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可见,专利合同审查的时候要注意有一些问题还是非常的多的。包括最重要的就是对双方主体的资格一定要进行一个仔细的调查,如果自己允许专利被有关机构所使用,但是到最后才发现该机构的经营都是涉嫌违法的,那么这样等于自己的专利是被非法给利用了。另外,公司对于专利的具体价值和专业性,以及专利技术的时间等这些都要有详细的审查才好。


·版权侵权应该如何处罚
      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版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商标申请过程中使用算不算侵权
      要看具体情况,商标审查中是否侵权需要通过商标审查委员会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还有就是询问相关的当事人们来进行一个侵权的判定,除此之外的话,如果商标审查过程当中确实被认定为无效的话,就不可以继续的使用这个商标,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不算侵权,可以正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要几天
      办理注册商标转让要几天 一、办理注册商标转让要几天 商标转让从申请核准一般约需四到六个月。 (一)商标注册申请时间:商标从申请到发证约需十五个月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一个月时间,实质审查约需四到五个月时间,异议期三个月时间,核准公告到发证约需二个月时间。 (二)...


·在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用
      如果有些人对于软件这个词汇的具体概念比较难以理解的话,那么我们提到生活当中您常用的淘宝,支付宝以及其他各种手机应用,这些其实都是由软件开发公司研发的软件,这样一来的话,您可能就会觉得软件也是非常浅显易懂的。如今软件研发公司对于软件的著作权登记都是非常注重的,那么,在我国软件著作权...


·专利期限保护多长时间?
      专利期限保护多长时间? 一、专利保护权的保护对象有哪些 专利保护权的保护对象: 1、发明。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必须是一种技术方案,是发明人将自然规律在特定技术领域进行运用和结合的结果,而不是自然规律本身,因而科学发现不属于发明范畴。...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有哪些 一、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具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


·国内抢注国外商标还能进口吗?
      国内抢注国外商标还能进口吗?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
      专利权登记部门在什么地方由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中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二、专利权什么时候生效?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利权很早在世界各国都存在,很多时候自己的发明等作用可以申请专利,如果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使用自己的专利品失手需要经过自己的同意,也就是可以得到一定的利益,在签订知识产权合同时候要注意很多细节,那专利知识产权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
      商标被恶意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


·商标到期后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商标到期后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一、商标到期后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不需要,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到期前进行续展的,商标局是不会以放新的注册证,旧的商标注册证是继续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