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光票托收如果收不了款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光票托收如果收不了款怎么办?

光票托收一般不会用在出口贸易上,光票托收一般来说,资金不会非常巨大,风险比较小。但是这并不代表它就没有风险,它还是有时会有可能遇到风险。我们现在就想来给您讲讲,那么光票托收如果收不了款那该怎么办呢?

一、票据发生灭失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由于银行现行模式为集中托收,所以票据的传递是一个必然环节,票据在前台向后台集中的过程中,无论是通过邮寄还是送交,都存在灭失的风险。银行集中通过邮寄的方式打包托收,在邮寄的过程当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也容易造成票据的灭失。针对此项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一)前台在受理完成后,应及时的对票据进行复印或者扫描,保存清晰完整的票据正反面影印件,以防止票据正本发生灭失。同时,在向后台送交时选择正规的邮寄途径,并且做好相关的登记签收工作。

(二)前后台交接时,前台应缮制交接清单,并做好保存。后台依据交接清单接收票据,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后台在进行集中托收时,也应将托收票据进行正反面的扫描或复印,留存清晰完整的票据影印件,一旦邮寄途中发生票据灭失,还可以凭影印件向付款行做托收,避免客户资金发生损失。

二、票款被追索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在上述的流程中,票交所收到票据后就扣划付款行的账户,付款行在未见到票据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付款,所以付款行是保留追索权的。票款的追索主要存在两种情况:

一方面,当付款行收到票据后,进行付款人账户的扣划,如果此时因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关闭、缺少票据要素、票据过期等原因无法扣账,那么付款行进行退票处理。另一方面,付款行在没有退票的情况下,顺利扣划了付款人的账户后发现票据正面或背书存在伪造,那么付款行有权对票款进行追索。票据正面伪造的情况下,付款行在一年的期限内都可向托收行追索款项,所以,对于托收行来说,在收到票款的一年多时间内,随时可能会因票据正面伪造而遭到追索的风险。针对此项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一)前后台业务人员均应认真审核票据,确保票据要素齐全合格。每一种票据都有其必备的要素,如:出票人、收款人、金额大小写、出票日期、背书等。这些要素缺一不可,必须填写正确。

(二)委托人提示票据必须在票据的有效期内,若票据即将过期,前台业务人员应及时提醒客户退票风险。对于离过期时间较近的票据,前台业务人员应及时寄到后台做处理,避免因某个环节滞留造成票据过期。

(三)陌生的、金额特别巨大的或出票行有资信问题的票据以及用于投资贷款抵押等用途的票据,应谨慎处理,前台业务人员可与向后台票据处理中心进行沟通,必要的情况下可先向付款行查询落实。对于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票据,可以选择拒绝受理,

(四)选择适当的托收方式,合理规避风险。对于托收方式的选择,应不局限于原则,对于可疑票据,即使金额较小,也应采取稳妥的方式,选择安全托收或收妥贷记的方式进行处理。

(五)尽可能的利用代理行的服务,转移风险。我行的代理行提供了立即贷记和安全托收的服务,应该充分利用代理行的服务,合理的安排票据的托收方式,转移风险。

三、光票托收业务风险防控改善措施探索

由于光票托收业务已被国外监管机构定义为高风险业务,因此目前已陷入国内外清算渠道缩减的状况,我行已成为国内光票业务的主要受理银行,导致相关风险也随之向我行集中。如何有效识别和防控光票托收业务的相关风险,是我行将面临的实际问题。在未来业务发展过程中,我行应高度关注国际光票托收相关风险发展形式,并及时对已知或预计风险做出防控措施的改善。

(一)应加强我行光票业务相关人员素质和风险防控意识,提高业务人员对票据托收知识了解的深度和广度,建立专业的后台处理人员队伍,强化前台人员识别能力,提高票据受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二)提升系统自动风险识别及防控功能。探索通过系统升级,例如:加入影像扫描功能,使得票据影像扫描、保存实现无纸化和可重复操作化,降低票据灭失风险造成的损失;建立我行自己的可与国际接轨的支票影像处理系统,提高票据清算的效率,实现更加现代化和国际化的业务处理,提升国际业务优势。

(三)完善票据托收业务的反洗钱检测手段,例如:将票据托收业务的反洗钱审查,也纳入反洗钱检测与分析系统的监控范围,提高识别的准确性。

光票托收有事还是具有一定风险,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增大防范意识,多掌握了解相关知识。还有提升系统的一系列功能,让风险尽可能降到最低。有相关疑问,也可以咨询本站的专业律师。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对拖欠货款30万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拖欠贷款30万的解决方法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好商量来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是我国法律所提倡和鼓励的,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合...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一、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是什么?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


·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
      在经济往来活动中,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比较多见。很多客户在货款销售完毕后会将货款归还给债权方,但是对于债权方的企业公司来说,如果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呢?作为债权方的企业公司,在向客户追讨货款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客户老是拖欠货款怎么办? ...


·讨债技巧—笑里藏刀催款兵法
      

在军事,笑里藏刀是一种政治谋略。在某种情况下,为了目前的利益,把笑容露出来,把刀藏起来;在经济活动中,此计是为了获得最低价值和最高利润;在催款活动中,此计是对债务人动之以情,在与其交朋友的过程中让其边看避开朋友情面而不债。 

 笑里藏刀这一兵法的古文解语是:...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


·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国现在鼓励农村有志人员可以脱离土地,根据本地区情况进行自主创业,并且放开信贷政策,对于有创业意向的人,可以进行贷款支持,贷款人只需要向银行提交申请书后,等待审核放款即可,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范文______农村信用...


·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
      对于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权人、债务性质、债务成因、债务数额、期限、诉讼情况、财产抵押情况、查封保全情...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
      一、离婚代理词共同债务如何书写?尊敬的审判员:原告李某某诉被告胡某某、庄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我们作为被告2庄某某的代理人,通过法院调查,现结合本案的事实和争议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本案原告起诉的债务因胡某某未到庭,借款是否事实、因何原因借款以及借款有无归还等情况被告2一无所知,但...


·离婚共同债务男方承担吗?
      离婚共同债务男方承担吗?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


·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
       在我国金融日益发展的同时,个人的借贷行为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了。个人借贷需要用房产作为抵押的,可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这类证件。下面我们就个人借款他项权证怎么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借款可以做他项权证吗 签订抵押合同,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
      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股东是企业的出资者,一般来说,一个企业会有多个股东,如果是大型企业,股东的数量则更多。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会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参与企业管理过程中一些重大事件的决策,同时也承担一定的责任。那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钱股东是否需要偿还?我们一起来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