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现在我国已经是一个高度开放大国,很多外国人看中我国庞大的市场,纷纷到我国创办企业。我国对外资企业的扶持优惠力度也不小,外商成立企业要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必须守法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运营。那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是什么?
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方式是怎样的?
外国投资者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出资,也可以用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作价出资。经审批机关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其从中国境内兴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应当为外国投资者所有,其作价应当与国际上通常的作价原则相一致。作价金额不得超过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的20%。
三、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哪些材料?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外资企业章程;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综上所述,外商投资企业分为独资和合资,不管是哪种类型,都必须满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条件才行。这些条件中,既包括公司法规定的企业设立基本条件,也有外商投资的特殊条件。外商企业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侵害我国主权、危害国家安全等。外商成立企业,还得经过商务部门的批准。



·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一、公司法人更换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更换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 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 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公司进入黑名单股东有什么影响
      公司如果是在对外承担债务的情况下进入黑名单或被例如经营异常名单进而被吊销的,且股东在公司被吊销后没有及时清算的,股东将与公司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


·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总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


·公司法经营活动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经营活动的概念是什么?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经营活动的范围很广,就工商企业来说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经营性租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广告宣传、推销产品、缴纳税款等。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主要与获取净利润有关。企业净利润的形成与利润的具体...


·公司法人更改要去银行改私章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的法人在外代表公司从事一些行为,这些行为对于公司具有约束力,有法律效力,对此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公司法人更改要去银行改私章吗?在我国如果企业法人发生了变更,相关信息包括私章在内的需要进行同步变更。 一、公司法人更改要去银行改私章吗? 企业法人发生变...


·代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代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可是中国的酒桌文化使得这句话变成了废话。很多人就选择请一名代驾来送自己回家,可是代驾驾驶机动车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是怎么进行责任划分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 代驾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 1、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 无偿代驾通常...


·企业拆迁补偿案例有什么内容?
      企业拆迁补偿案例有什么内容?拆迁不仅会关系到个人住房,现在国家正在加快城镇化的步伐,一些企业也会被例如拆迁的队伍。我们在分析房屋拆迁补偿这一问题中,参考一些实际的案列有助于我们更深入的理解它的内在,从而帮助我们解决实际的问题。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企业拆迁补偿案例。一、案情简...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有哪些?
      企业拆迁赔偿项目有哪些?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个人或企业不得享有土地所有权,但是对于土地享有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修建房屋、建立厂房等。国家因为公共用途需要拆迁个人或企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或生产厂房时,需要给予企业或个人一定的补偿。对企业来讲,就是企业拆迁赔偿。那么,企业拆迁赔偿...


·企业股东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股东增资需要什么手续企业股东增资需要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办理时间:7个工作日就能完成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