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出租办公场所情况

二、租赁期限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

2、本租金不含税金,租金发票由双方配合解决,乙方另行承担税金。

3、租金支付鉴于双方的合作关系,甲方给予乙方灵活支付租金的时间便利。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包含在租金内。

五、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上述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上述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上述办公场所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上述办公场所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上述办公场所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办公场所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上述办公场所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

2、租赁期满后,上述办公场所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上述办公场所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间,甲方应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再做任何补偿。

4、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

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有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综上所述,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对租金、租赁期限等重要条款进行书面约定,有助于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避免产生房屋租赁纠纷,此外,对于经营性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根据规定进行备案。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可以索要违约赔偿的,违约方要双倍返还押金,酒店应当退回服务费用,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分割的话,也是按照平均分配为基础原则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我国的房价就是一个传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房价的上涨出乎所有人的
      我国的房价就是一个传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房价的上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如今房价已经高到很多人根本买不起房子,特别是生活在一线城市的工作者来说经济实力只能进行租房,而租售同权的实施就是在保护租房者的权利,那房屋租售同权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房屋租售同权是什么? 租房与买房居民...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应如何分割等等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应确定还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若可,则实践中往往将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走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由法院予以分割。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得到一套房是属于婚...


·在中介处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中介处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不法中介通过在报纸、网络发布一些条件好、价位超值的虚假房源信息,引诱买房者上钩。待买房者表示买房时,就以现在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现在业主不想卖等理由向其推荐其他房屋。诱人广告的目的就是先把你套住,因此在一定要针对广告本身下手,看不了房或不是此房...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一)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


·如今,大兴土木,建房扩房已经不是城里人的独有做法,农村人也对
      如今,大兴土木,建房扩房已经不是城里人的独有做法,农村人也对建房扩房问题津津乐道。一个又一个中心村,集体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农村人也开始注意起宅基地问题。那么宅基地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行政纠纷解决原则又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
      由于期房本身所具有的风险是很大的,因此在购买之后需要及时办理预告登记,也就是进行备案登记,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利益。而在购买期房的手续中,因为需要办理这些事项,所以就会要求提供一定的材料。那究竟购买期房的手续中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购买期...


·怎样办理二手房过户
      怎样办理二手房过户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买二手房,同时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买二手房,同时我们知道,二手房的买卖是有法律风险的,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所以对于打算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一定要学会怎么规避二手房的产权纠纷,弄明白这方面的内容之后,相信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才能降低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风险。 一、怎样规避二手房的产权...


·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对于一些家庭经济不是很好,但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士,购买二手房成为比较不错的选择。那我们在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换句话说,购买二手房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想必有购买二手房需求的朋友,应该会关注这些问题,下面我将为您作比较详细的讲述。 一、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