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二手房买卖中可能会遇到一方拖延过户的情况,而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卖方身上居多,如果没有卖方的配合,那么买方也是不能顺利完成过户的。那究竟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怎么办
卖房人“边卖边想涨价”的心态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比较普遍。在利益驱使下,卖房人往往在办理房屋交割手续前开始反悔,寻找各种借口故意不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为达到毁约的目的,使用的手段也是各式各样,如要求买主加价,加价不成,则采取串通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或由夫妻一方主张买卖合同没有经过共有人同意的;甚至直接把房卖给了第三人并过了户的。还有个别不良开发商与关联中介勾结起来,订立虚假合同,宣传“抢购”故意不给你过户等等。买方一般表现在房价下降或找不到下家时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毁约方法。针对以上情况,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最好严谨些。如果买方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或被“抢购”,最好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如果房屋被转卖他人或被“抢购”,在要求对方退还原来房款的同时,还可提起因房价上涨而造成的差价赔偿即期待利益诉讼。
二、二手房过户需注意什么

1、查询户籍状况
在交易之前,买家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及政府对外服务窗口查询户籍状况。房屋户籍通常是由该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管理,一般情况下,派出所会要求户主本人调取户籍材料,买家可以要求同卖家一起到派出所调阅。这个程序最好在交易前完成,一旦迁户有问题,买家可以拒绝购买。
2、核实相关证件
买二手房时,买家可要求卖家出示户口本,自己复印后留存户口复印件,以确认房子的户籍状况。
3、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可在合同上注明相关条款,买家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付款的时间,买家只有在确认所购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时,才可以付清全部的购房款;二是明确了违约责任,就可免除买家在损害方面的举证责任,就不必在诉讼中搜集证据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房屋买卖之后应及时办理过户,否则有可能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形。而要是遇到二手房买卖拖延过户的情况,此时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对方协助自己办理房屋的过户,如果因此造成了损失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如购房者一旦决定签署房屋认购书,事先应当进行以下审查。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审查卖方是否具有开发房地产的资格; 2、各种政府批文,即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该销售项目的“五证”是...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的违约行为是哪些
      我们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保障。当碰到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必须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才能有效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规定了违约的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呢?为您进行解答。 (一)预期违约。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


·一、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一、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可以同时获得吗?店面房违约金押金并不可以同时获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房东违约,应按租房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房合同没有约定,房东应当承担相应...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一)购房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六十九的规定,合同诈骗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


·安置房这个名词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国家政府部门根据对道路和
      安置房这个名词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国家政府部门根据对道路和其他公共设施将的建设需要,需要对一些居民房屋进行拆迁,为了安置居民,保证其生活需要对被被拆迁住户安置。现在厦门经济建设飞速,有很多安置房建设。那么厦门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跟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在厦门买安置房...


·夫妻没有离婚房子能过户吗?
      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如果是婚后买房,则属于共同财产部分,即便是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名字,双方也拥有共同产权。有时候,夫妻一方想将房子过户到另一方,那么,夫妻没有离婚房子能过户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夫妻没有离婚房子能过户吗? 没有离婚之...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农村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对于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来讲,其效力分为有效和无效两种。小产权房屋主要是指农村居民自己修建的房屋,像这样的房屋一般是没有产权证的,所以在进行小产权房屋买卖的时候会牵涉到许多法律风险。 (一)认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 1、农村集体...


·买房子要给中介多少钱
      买房子要给中介多少钱 国家规定房产的中介在房屋成交价格的3%以内,不过大多行内在按1%实行,而且还可以跟中介讲价钱。收费与实际劳动付出成正比,正规,好口碑,好信誉,好服务的中介公司,一般收费都不打折或者很少大幅度的降低收费标准。实际情况,实际对待,对于买家来说,当然是没有最低,是...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由于很多人都缺乏法律经验,法律知识普及不够广泛,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都很少能做到认真仔细,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该怎么办?下文是关于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一、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数额的确...


·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一、出现哪些情况房屋不得出租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