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商标,这个是需要注册登记的,首先需要有一个自己的产品,然后到相关的机构注册这个商标,注册成功之后,这个商标的专属权就是属于你的任何人不可以侵害你的权利。我国被称为是盗版大国,很多假冒伪劣的产品。那么商标侵权移送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一、商标侵权移送标准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涉嫌犯罪移交的问题,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 [假冒注册商标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七十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商标侵权移送标准,首先看商标侵权导致的财产权益问题,行为人侵犯别人的商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营利,如果说销售金额,并不是利润,销售的金额到达五万智商的,就可以立案追诉,或者是还没有销售,货值就在十五万之上的也可以立案



·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什么
      不被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什么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具体规定如下:①作品的作者为公民的,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50年的终止时间为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②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


·如果知名企业字号被抢注商标怎么办?
      商标抢注则予以驳回以下四种情形予以驳回:一是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如威海地素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注册300余件商标,均完整包含他人在先注册、知名度较高的商标;自然人林浩申请注册的200多件商标,与华为、微信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高度近似,涵盖相同及类似商品...


·企业商标无效宣告什么时候公布
      一,企业商标无效宣告什么时候公布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通过抵押物为担保而建立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其实有一部分人员是直接把自己的著作权所产生的财产权作为抵押物的,软件著作权在市场当中当然会有着一定的财产价值。不过软件著作权质押也是要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登记的,而且,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这是需要债务人了解的一个问题。 一、软件著...


·商标权的宽展期有多久?
      商标权的宽展期有多久? 一、商标权的宽展期有多久 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 商标权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独享的权利,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发生。对此法律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后果是什么呢?今天整理了关于侵犯商标权后果有哪些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一、侵犯商标权刑法规定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


·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范围有哪些?
      软件作为汇集制作者的心血的一项专用于数码产品中不可或缺的作品,是被包含于可申请专利范围之内的。那么专利侵权的相关法律也同样只用于软件吗?或者说软件著作侵权认定的范围与专利侵权范围法律规定是相同的吗?为了更好的解答关于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等一系列问题,我们整理了如下材料: 一、软件著...


·商标法侵权的免责情形如何规定的
      商标法侵权的免责情形如何规定的《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


·商标合同范本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是什么?
      商标合同范本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合同是什么? 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取得,需要申请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和商标证书,目前有自行申请和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两种方式。一般来说,由于商标申请周期较长,有关商标设计要求和内容较多,我们通常是选择专业机构代为申请。那么我们就需要了解商标...


·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司法标准的方法有哪些
      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计算机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的飞速发展也带来计算机软件的快速增加。由于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时间长,所需要的花入大量的精力投入。因此,不少人通过复制粘贴他人的代码,侵犯他人的权利,而获取了巨额的收益。对于这一部分人群我们需要重点打击。而在计算机软件侵权判断标准又是什么呢?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