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会造成一方或者双方身体受到伤害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会造成一方或者双方身体受到伤害,然后无法进行工作劳动,从而导致损失了本能够获得的薪水这部分利益,所以会产生一个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这部分的金额是由被害人提出诉讼请求,然后被告进行答辩,法官综合决定。那么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答辩呢?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误工费确定因素之一是收入状况。
原审判决确认了上诉人的误工费月均工资为22670.33元,也确认了事发后确实存在未发工资的事实。在此前提下,原审判决以上诉人工资收入超过同行业标准3倍为由采纳3倍计算误工费,没有任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未有该认定理由的依据规定,相反,人损司法解释规定的是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同行业标准。本案中既然已经认定了月工资标准,就应该依法适用该标准,而不是在法律规定之外,自行采用一个毫无法律依据的标准,属于明显的法律适用错误。
2、原审判决对误工费的认定另使用了一个公平原则,上诉人认为这也是法律适用错误。
民法通则132条规定的公平原则适用的前提是各方均无过错、有损害发生。即人身损害案件中,加害方与受害人对受损害的事实和结果均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适用该原则,而且该原则也是在均无过错的当事人之间共同分担损失。本案原审判决已经确认上诉人作为受害人对受伤结果不存在任何过错,理应依法直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判决被告方承担责任即可,根本不存在公平原则适用的前提条件,更不应该存在在计算认定单个诉求项目的时候采用所谓的公平原则,
3、误工费确定因素之二是误工时间。 
法律规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因此上诉人认为,对误工时间的认定,首先考虑医疗机构意见,本案中,上诉人已经提交了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证明内容连续,证实上诉人遵照医嘱积极复诊以恢复身体,避免损失继续扩大。原审判决机械使用法律条文,机械的按照定残前一天计算误工时间,没有考虑到上诉人的具体伤情和年纪较大,过段的休息时间并不能完全保证身体康复进而重新恢复工作的事实,相反,上诉人提交的单位证明已经证实在原审判决认定的误工时间之外,上诉人的误工费已经在继续的产生,没有任何的经济收入来源。所以,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答辩呢?就是针对以上所提及的几点:收入状况、公平原则、误工时间、法律法规着重进行答辩,一般误工费都有固定的计算方式,一方想多算点,另一方想少算点,所以进行答辩时一定要有技巧和方式,最好是咨询下相关的专业律师。



·行人被车撞骨折了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方式解决,也可...


·车祸后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祸后的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平均...


·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每一个罪名其实都是有犯罪构成内容的,而在判断是否跟构成犯罪的时候,就要看实际的行为与法律中规定的犯罪构成是否一一对应。经济交往中,讲究一个自愿、平等,也就是不允许出现强买强卖的情况,否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强迫交易罪。那么我国对强迫交易罪的犯罪构成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就让本站我们来为...


·交通事故去法院立案材料
      交通事故去法院立案材料 1、民事起诉状 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 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或交警队打印的信息资料,保险公...


·交通事故如何取证,相关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不能仅仅靠当事人的供词,此时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当事人作出的叙述可能都是围绕自己利益的,因此存在较大的主观性。那么处理事故的时候,交通事故如何取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交通事故如何取证 (一)人证要找目击者 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
      教师暑假期间车祸有误工补贴吗?教师暑假期间发生车祸,是可以要求误工补贴的,但如果没有产生收入的减少情况,则不可能主张误工费赔偿。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


·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人身损害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
      醉酒驾驶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的犯罪行为,醉酒驾驶人一旦被交管部门查处、或因为交通事故被举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吊销五至十年驾照以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判处半年以内拘役并处罚金,被处以拘役的酒驾人一般在看守所内执行,至刑期结束后方能予以释放,那么,桐乡醉驾进看守所感受...


·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饮酒驾驶有关,如果是醉驾的话,则
      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饮酒驾驶有关,如果是醉驾的话,则更容易发生事故,带来人员伤亡。自从最新的刑法修订案将醉驾入刑后,全国各地加大了对饮酒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那么,在处罚上面,苏州醉驾重不重?下面我们就给广大苏州市民介绍下。 一、在处罚上面,苏州醉驾重不重? 醉驾是指...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一、商标侵权案值多少移交公安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有法律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证明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无证明怎么办?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