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上述规定,决定债务是否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的前提是涉案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除此之外,婚姻法并未对夫妻共同债务形成的前提设置其他额外条件。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无非两种,即,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中的除外条款实际排除了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除此之外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侵权债务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侵权行为给别人造损害的,如果是一方主观原因,另一方并不知道,就不应该承担侵权债务,另外,离婚时是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必须两个人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因身体受伤的致残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借条如何写合法具体要注意什么
      生活中,相信大多数人肯定有过签借条的经验或者是收借条的行为。对于怎么书写借条以及相关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很多人其实是不知道的。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借条如何写合法,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有什么。让我们一起接着往下看吧。一、写借条的注意事项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一、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货款违约金能税前扣除吗?
      货款违约金能税前扣除吗? 一、货款违约金能税前扣除吗? 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3号文件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说明:《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


·挪用公款免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挪用公款行为也是在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情节的时候,才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也就是说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有些时候即使认定构成此罪也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那么挪用公款免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廖记吧。 一、挪用公款免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


·有借条录音证人对方不还钱的应该怎么办
      有借条录音证人对方不还钱的应该怎么办借钱到期不还钱,借条有录音也可以打官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借条是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但是转账凭证也能够证明转账事实的存在,对于聊天记录而言,如果聊天记录中明确涉及到借款事实并且对方认可借款事实存在的,那么聊天记录属于自认,...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起诉
      欠债不还法院怎么起诉 一、欠债不还法院怎么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


·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在二胎政策施行之前,有很多的家庭为了可以多生一个孩子而选择非法生育。而对于非法生育的家庭来说,此时是必须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但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就是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不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不被罚款的吗? 应该缴纳而拒绝缴纳社...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
      担保人可以贷款吗 担保人能否贷款一、担保人可以贷款吗?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二、贷款担保人有风险吗?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一、借钱给人如何写借条才规范? 借条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出借人: 今向____...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
      罚没款收缴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下情...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
      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使我国经济正常高速发展,我国制订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其中,我国刑法就有明确表示。针对常见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这种情况,我们通过整理,具体介绍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 一、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什么? 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