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不仅仅带来人身伤害的危险,同时也会对财产造成损害,交通事故中,车辆很容易受到损害。有些较严重的事故,甚至会造成车辆的报废。车辆不能继续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赔偿责任一般由保险公司支付。那么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车祸事故报废车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第一类:车辆的维修费用高于车辆价值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更高时,保险公司就会按照车辆报废保险理赔。

第二类:车辆满足强制报废标准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第二款: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第三款: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二、保险如何赔偿

赔偿金=新车购置价-折旧金额。如果没有购买不计免赔的话还要扣除一部分。

车辆已使用期限折旧金额是根据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月折旧率×已使用月份,已使用月份是从车辆购买日算起。车险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月折旧率为6‰(千分之6),但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一般不计折旧。

三、车辆办理报废的流程

1、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个人交售报废机动车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汽车属于单位的需提供代码证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4份。

2、公司业务部门专管员负责接收报废机动车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表,单位加盖公章,个人车主签字。专管员、保管员验车拍摄照片,涂磨发动机号、车架号。

3、专管员、保管员验车合格后,专管员负责填写公司内部印制的报废汽车报告单,分别由交售人、专管员、保管员、科长、主管经理、总经理签字后,保管员对其进行登记,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专管员将相关证件转交办公室专管员登记。

4、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专人定期到公司验车,验车合格后签字盖章,办公室专管员到市政府一站式商业局窗口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5、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验车后进行拆解,大、中型以上货车和营运车辆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监督下进行拆解,并拍摄照片,填写报废机动车监销登记表。

6、专管员在机动车解体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报废机动车监销登记表一并送交公安机关车辆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7、办理注销登记后,通知车主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注销登记手续和残值款。

四、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车辆出险和报案

现在新车出险理赔,一般由车行代理,或是无代理,自己处理。但是无论何种形式,出险后车主们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拨打电话,向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和定损。车主们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以及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第二步:取得交警证明

要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现场交警将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查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签字确认即可。

第三步: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3证和保险单证后,理赔员完成现场勘查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并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 字确认。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第四步:车辆送修理厂修理

事故车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完成修理,车主应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提车了。如果车主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车主在支付修理费后,应再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 的理赔部门索赔。

第五步:复核后赔付结案

最后一个环节是对遇险车辆修复进行复审及事件处理结案,在办理保险索赔时车主所需的资料有: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件单正本原件、复印件;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交通事故导致的车辆报废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于需要支付高额的维修费而选择报废,另一种是强制要求报废。赔偿责任具体依据新车折旧价格进行确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一、无车险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由谁承担?
      一、无车险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由谁承担?没有保险上路,你已经违法。又出了交通事故,所有的赔偿费用都会由个人来进行承担。如果对方有车险并且100%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就会涉及到对受害者的赔偿。在实践中有许多诉讼是由于对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有争议引起的,在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交通司法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那交通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委...


·在我国营运车辆发生事故误工费咋办?
      在我国营运车辆发生事故误工费咋办? 通事故中营运车的司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 营运车辆每天都要负担一定的营运费用,若发生交通事故,营运车辆仍要支付等量的营运费用。所以若与营运车辆相撞,除了需要负担车辆的修理费用还必须承担对方的车辆停运费以及司机的误工费。 停运费,顾名...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贷款买车流程是什么,条件是什么? 一、贷款买车的条件是什么?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车辆限行违章怎么处罚 车辆到限行区域通行属于违反禁行标志,扣驾驶证3分,罚款20-200元。每个城市对于车辆限行违章的罚款有些许的出入,具体以当地的情况为准。 二、车辆违章怎么处罚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


·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
      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怎么办?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时,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协助公安管理部门做好工作:首先应迅速记下车辆的号牌,如果来不及记下车辆号的,应尽量记住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装载情况、行驶方向、人员等车辆特征。并及时向工安管理部门报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近几年,我国因为醉驾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报导频频在各大媒体中出现
      近几年,我国因为醉驾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报导频频在各大媒体中出现,可见,醉驾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法律规定了醉驾当事人应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同时,当事人的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下面我们就以佛山为例,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佛山醉驾还可以开车要几年以后。 一、佛山醉驾还可以开车要几年以后? 1...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也会支持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
      拘役过能考出租车资格证吗对于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只要符合从事出租车运营工作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开出租车。开出租车应先具备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二、拘役的期限是多久?根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临时工工资怎么交个税? 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需要提供的...


·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申请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
      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申请财产保全要交多少钱?众所周知,打官司的时候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就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行,那么您知道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一、财产保全的费用我国法律规定,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