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

(1)申请条件:

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

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构)认定为(或视同)工伤;

③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2)申请时限:

①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申请人应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②因工负伤致残的,申请人应在伤残程度(等级)鉴定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③因工负伤死亡的,申请人应在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后30日内申请工伤补偿。

(4)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②如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工伤保险收文回执》给申请人;如材料不齐全的,工伤保险部门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齐的材料;

③工伤保险部门受理申请后,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向用人单位、职工或其家属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和《工伤保险偿付核定单》,核发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交的材料

(1)职工因工受伤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

③工伤职工本人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④单位或职工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

(2)职工因工死亡的,须提供:

①《工伤认定书》;

②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

③《死亡通知书》和《火化证明》;

④有供养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身份证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簿、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被供养人的银行帐号;

⑤其它材料:见工伤保险部门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首先如果是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话,那么这个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证据的,因为提供的证据才能够进行案件的受理,其次就是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我们国家工伤认定所需要的一系列的材料。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叫做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叫做工伤。工伤认定申请应该在1年之内,但是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工伤认定延期申请书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当地劳动部门书写。最好不要延期,直接申请,会省去好多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规定在一年里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具体应根据当地劳动部...


·没签劳动合同死亡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死亡怎么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


·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本地人口多,再加上外来人口逐年上升,因此住房问题就更为紧张,而大多北漂人都会选择便宜的地下室居住,所以在此问题上,政府颁布了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编辑的具体内容。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这个过程是繁琐、复杂的,一般难住了
      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营业执照这个过程是繁琐、复杂的,一般难住了大多数不是很懂这个行业的人,下面我们就来给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步骤吧,弄清楚了,到时候需要用到这些知识的时候就不会手忙脚乱了。需要的证件很多,因为办理过程很严谨,不要嫌麻烦。 一、办理个体工商户应当办理的证件: 1...


·杭州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某些工作领域的工作是比较危险的,即使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十分小心谨慎,工伤的发生也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的事情。我们知道,发生工伤后,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是需要做工伤鉴定的,工伤鉴定之后决定的赔偿数额对双方才是合理公正的。了解工伤鉴定流程对每个在职劳动者都是必不可少的。接下里我们就具体为...


·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奖金、加班工资等等。而不管是对于哪部分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数额进行支付。那要是出现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的情况,此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第51条规定...


·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周围,您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同事由于对工资不满意、在单位人缘处不好等原因而选择辞职。虽然法律允许劳动者辞职,但此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那么,在法律上,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


·劳动法 加班工资是怎么给
      劳动法 加班工资是怎么给根据我国《劳动法》中的规定,若是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在休息休假时间加班的话,那此时单位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劳动法 加班工资是怎么给的呢?具体的给付标准又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法 加班工资该怎么给 用...


·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他们关于工伤?
      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他们关于工伤?这个问题了解的并不是特别的深入,但是一旦发生工伤的话,关于工伤的基本知识是必须要知道的。工伤发生之后需要进行两个程序,第一个是进行工伤认定,第二个是进行伤残鉴定。那么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一、工伤认定后多久做伤残鉴定? 伤残鉴定又名劳动能...


·劳动关系的法定解除有哪些情况
      生活中,当我们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以后,就属于雇佣关系了。我们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但是,有很多的朋友都在生活中遇到过这样的事,被用人单位单方的解除劳动关系。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其实,我国的相关法规是有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无辜开除员工,只有在满足某些法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