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甲乙双方原系男女朋友关系,甲方于年月日生育了小孩,系双方的小孩,现双方同意小孩由甲方携带抚养随甲方生活。二、乙方自愿支付小孩抚养费元,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元,余下分付清,每年支付元,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抚养费必须作为专款用在小孩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开支,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不得另行再向乙方提出其它要求。三、甲方向乙方保证在乙方按协议履行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况下,甲方和其家人不得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举报或者泄露该事情,不得骚扰乙方的工作和生活,如甲方违约需全额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抚养费。四、乙方也必须办证其与家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得骚扰甲方和小孩的生活。五、双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的意愿和以上所签定的协议负完全责任,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必须遵守和履行。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法律要求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应遵循这样一个原则: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

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界定:
与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适用同样的法律来界定,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同样由其亲生父母双方承担抚养成人的义务。
2、非婚生子女男方应负的责任:
(1)如果在男方身边,由男方抚养教育成人、可以向女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2)如果孩子在女方身边,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到孩子18周岁。3、女方在男方不知情,没有取得同意权的情况下生子,子女抚养的处理:仍然按男方的亲生子女来处理,如果孩子2周以下可以归女方抚养,由男方支付抚养费,一般是男方收入的20-30%。对于未婚孩子抚养协议书我们是可以找到相关的范本的,抚养协议书对于未婚家庭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有了这个协议书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协议书上所写的内容来规范其中一方的行为,同时可以进行索取相应的抚养费用。所以说非常重要。



·拐骗儿童罪国家怎么处罚
      涉嫌拐骗儿童罪国家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应该怎么来认定拐骗儿童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二)客观要...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能不能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能不能起诉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条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因此,即使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仍可以起...


·社会抚养免征的条件有哪些?
      社会抚养免征的条件有哪些?社会抚养免征的条件是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在2001年,超生罚款和计划生育以外生育费,统称为社会抚养费。这是一种强制性的费用,只要是符合国...


·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对于未成年子女,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么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其一定的抚养费。那要是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呢?很多人在了解了后果之后,才能认真的来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介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


·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有婚外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因此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明确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您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那么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为您讲一讲。 一、婚外情...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是多少?
      诉讼离婚是离婚的其中一种途径。当双方选择诉讼离婚,整个流程下来,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而这个费用,则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经济条件、评估机构的评定等因素,而且这个费用由法院、律师等收取。那么,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少费用是多少?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法...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离婚抚养权和户口不一致是否可以? 可以,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随父也可随母,均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与抚养权无关。所以是可以不一致的。 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有哪些? 在离婚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如果孩子未成年,由父...


·夫妻分居时间怎么算,如何计算夫妻分居时间
      我国婚姻法明确要求,夫妻要是分居离婚的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时间,即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否则的话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那么这个分居时间怎么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时间怎么算 分居的两年的时间计算如下:(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


·最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怎样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近几年离婚率不断上涨,在这些离婚夫妻中有很大一部分的夫妻是由于其中一方有出轨行为而选择离婚。在法律上,出轨一方为过错方,而另一方则为无过错方。离婚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那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怎样分割?我们将在下...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一)故意隐瞒财产,在夫妻离婚当中比较常见,对于另一方不知道的房产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这些财产存在,根本不知道从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费成本去转移。(二)偷偷把财产转移到别名下或低价出售,对于无法隐瞒的财产,夫妻一方可能通过赠与给别人或者低价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