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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本站我们认为,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本站我们认为,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愿与劳动者签订的话,不仅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要终止劳动关系,则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满1年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终止双方的用工关系。

劳资双方满1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劳资双方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如果以劳动者不愿意补签合同单方解除的话,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而应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一)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关系的双方是都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用人单位,同时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是不需要赔偿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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