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借钱不还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很多人都遇到过朋友、同事、亲戚想自己借钱的情况,或者是在工作中,这些人中又有很多人在借钱后无法要回自己的财产。有人借钱只打了一个欠条,看似不具备法律效力。那么当你遇到了他人向自己借钱,并且如果借钱不还怎么办?听我们给你支招。一、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二、催债三招(一)旁敲侧击、温馨提醒遇到有偿还能力不还款的你要警惕了,这类型的人很可能是“惯借”,就是周围能借钱的人都被他借遍了,没准儿你跟认识他的人成为要债盟友呢。对付这种人,首先你要找准时机试探一下他是否有还款意识,有的话你就进行下一步--温馨提醒。 如果他有还款意识,在你提醒之后就会还钱的,如果没有,那么你可以试试以牙还牙--找他借钱,说自己需要钱应急,这个时候一般不会不借你的,如果他记得自己欠你钱,那么当场就还了;如果不记得,经你多番提醒也该想起来了。 如果你提醒对方多次还是没有还钱,你可以试试下面的方式。(二)收集证据走法律程序借钱不还可视为借款纠纷,债主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来解决。如果你决定采取上述其中一种方法维权,那就别心软怕伤了和气,你心一软,钱可能就回不来了。往往债主就是怕伤和气导致协商进度进展缓慢,拖着拖着最后就错失了要回欠款的时机。 如果你选择诉讼的话,要特别留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分为两种情况:短期诉讼时效和长期诉讼时效。简单来讲,借据上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短期诉讼时效,也就是两年内;如果没有明确还款日期的话,那么诉讼时效就是二十年。 所以各位债主如果想通过诉讼来维权的话,要抓紧时间啊,稍微一不留神,很可能就错失了追回欠款的机会,就算你有借条也没用,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千万别让借钱的人钻了空子啊。 万一真的过了诉讼时效,你也不必哭晕在厕所,还有最后一个办法。(三)找专业催收员帮忙过了诉讼时效,官司是打不成了,但是你可以试着找互联网催收平台帮忙,小金额、异地债务都能催比如催催宝,2万多个催客,专业催收,7天回款,佣金还能自设,催回欠款再付佣金。人们首先碍于情面,对于熟人之间的借贷并且面额比较小的,从一开始就不期待能还。但是对于生意伙伴或者工作中的关系,留好借贷证据,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手段,必要的时候需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您在生活中免受借贷关系的困扰。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条款还适用吗? 一、救济性权利义务不因合同解除而解除 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有效的合同一经解除,整个合同下的一切权利义务都将不复存在。 这种理解有失偏颇,如果合同解除的标的就是合同本身,那么在合同生效至合同解除这段时间的权利义务的履行都将...


·好哥们欠钱不还怎么办?
      好哥们欠钱不还怎么办?如果对方恶意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


·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在借款活动中,借款利息的数额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之一。在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利息,这也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那么,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些什么呢?换句话说,约定借款利息有何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说明。 一、约定个人借款利息要注意什么...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什么?
      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什么?刑拘转监视居住的条款规定是刑事诉讼法中第75条规定,监视居住转到看守所刑拘,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措施变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也可能是办案机关认为应当拘留,具体原因还要根据案情。二、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文怎么写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的问题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文怎么写 一、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的问题 1、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陷入一个滚雪球式的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2023?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书写有效的借条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付息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在银行贷款需要什么条件银行贷款的门槛比较高,审核也严谨很多,必须要具备以下贷款基本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2、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备相应的还款能力;3、个人征信良好,在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记录。另外,银行贷款分为个人信用贷款、房屋抵押...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一、婚内债务婚内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


·最新最高法债权债务的法规
      最新最高法债权债务的法规 最高法债权债务规定 一、《民法通则》 第八十五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二、《民法通则意见》 121.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
      欠款纠纷起诉诉讼标的额诉讼标的额:   诉讼标的,又称为诉的标的或诉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争议和法院审判的对象。诉讼标的由诉讼请求和原因事实加以确定,其中任一要素为多数时,则诉讼标的为多数。诉讼标的:是诉构成的要素之一,是指当事人之间因发生争议,而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法律关系。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