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排他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在当今社会中专利是一种非常新颖而且具有一定科研型的东西,其中包含着一种专利合同既是排他专利许可合同,它也是国家法律上认可的一种专利合同,那么它与其它的专利合同有什么区别吗?让我们来进行详细的介绍和了解。
一、什么是排他实施许可合同
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域范围、期限或方式内享有使用转让方的专利技术以制造销售产品的权利。转让方不得在已经许可受让方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就同一专利与第三方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是,转让方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所以,排他实施许可合同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分享专利实施权的协议。当事人订立的排他实施许可合同,也不影响国家根据专利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行使指定许可权。专利权的合理使用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3条第1款的规定,在法定的情形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向专利权人支付使用费而使用专利技术,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所谓“法定情形”包括:
二、专利的合理使用指的是什么

1、权利用尽后的使用、许诺销售或销售。即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2、先用权人的制造与使用。即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3、外国临时过境交通工具上的使用。即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专利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4、非生产经营目的利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为教育、个人及其他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的,可以不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视为侵权行为。这里所说的在科学研究、实验、教育中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只能是小范围的非营利性质的使用。如果在整个教育系统内大量使用他人专利技术制作的教学用具,即便没有盈利,但由于单位节省了大量购置教具的经费,属间接盈利,并且使专利权人失掉了这一主要消费市场而蒙受经济损失,因此,这种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专利排他许可是指什么?专利排他许可是指在一定地域内,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对被许可使用的专利技术享有排他的使用权,许可方不得把该专利技术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但许可方自己有权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专利排他许可具有哪些特征?排他许可有以下特征:.什么是独占许可与排他许可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排他许可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这就是有关于专利合同及其专专利人的有关内容,在文中侧面的介绍了排他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和有关于排他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的相关法律就和详细的条文明细,所以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同时,鼓励创新创越,争取取得自己的专利合同。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行政复议专利法中对专利复议的概述是什么 我们国家针对公民的知识产权颁布了很多严格的法律,可见国家对公民知识产权的重视。公民有权为自己的脑力成果申请专利,也可以为自己不满意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的申请。接下来,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来讨论一下行政复议专利法。 一、...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我们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越来越重视了知识产权,当中包括著作权,著作权如果要申请保护的话,那么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当然登记的话,肯定需要一定的申报费用,因此很多人对于这个费用都想要清楚的知道软件著作权登记申报费用是怎样的? 一、软件著...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
      商标无效答辩复审范文需要写吗?需要写的;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


·专利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
      专利转让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够成交为原则,否则很可能合作失败;2、避免求快-专利转让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例如律师),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


·商标续展中会出现什么问题?
      商标续展中会出现什么问题?1、商标续展手续相对简便通常来讲,提交一份申请书和委托书即可以将续展手续办理完成,最快的审查可以在1个月左右完成,审查时也主要是看材料是否合格,不会再就商标是否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及有没有与在先权冲突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审查了,所以,续展手续既简便又十分安全,不...


·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
      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遇到行政复议这种事情,您最好是掌握一些技巧才能更有利于自己提起的行政复议。就比如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因为本身申请专利就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如果对结果不满的话,有部分人员在行政复议之前其实也考虑过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可以?一、专利行政复议邮寄是否...


·著作权包含知识产权吗
      是的,因为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有什么刑事责任 依刑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下列刑事责任:(一)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对驰名商标的侵权如何认定
      对驰名商标的侵权如何认定 一、对驰名商标的侵权如何认定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


·共同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的享受有什么规定?
      共同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的享受有什么规定?共同创作作品的著作权享受的规定是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