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强险在购买汽车的时候是需要办理的,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由双方的当事人对事故的损害进行协商处理的,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事故是急需要报警处理的,关于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和知识。
一、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 、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综上所述,关于农用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样的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您开车的时候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可以先报警处理的,警察一般是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双方的责任认定,如果对于责任认定书有疑问的话是可以起诉的。



·事故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
      误工费交通费怎么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


·超出交强险怎么赔付 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购买的保险。交强险只赔偿交通事故中的部分损失,那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交强险也不是万能的,也有赔偿限额,不能满足所有损失的赔偿,于是就有可能出现交强险不够赔偿的情况,那此时超出交强险怎么赔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强险要赔哪些损失 在中华人民共和...


·汽车理赔技巧有哪些
      汽车理赔技巧有哪些? 一、汽车理赔技巧 1、事故后第一时间报案 目前各保险公司车险条款均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需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报案一定要及时。 报案时应与保险公司确定并记好索赔应当提...


·交通事故立案怎么处理?
      中国的交通道路四通八达,这也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而对于交通事故很多人就会有疑惑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呢?交通事故立案怎么处理呢?现在就让的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以下这些问题吧。一、交通事故立案后的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


·江苏交通九级伤残赔付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江苏交通九级伤残赔付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公务员可以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公务员可以赔偿吗?可以获得赔偿,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可以说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一步,同时也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一般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作出,但在实际认定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么交通事故的认定方法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员以及其他在...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虽然只是造成了人员身体上的损害,但此时也是会给伤者或死者家属带来精神方面的影响,因此也会做出精神方面的赔偿。那么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建议考虑以下参照标准: (一)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


·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
      如果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救济的方法有以下两种:(1)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是向上级公安机关反应,如果上级公安机关认为确实存在错误的话,那么是可以撤销的,然后会责令重新做出。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可以依照法律对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工作的时候进行...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
      交通人伤事故不垫付有问题吗?目前法律上并没有规定肇事方必须为伤者垫付一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肇事方可以拒绝由他先行垫付另一方医疗费用的要求。虽然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明确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当事人哪一方进行垫付,不过作为当事人,出于人道主义或者义务来说,最好还是...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一般多久出结果?
      一、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一般多久出结果? 交通事故无人伤起诉一般半年出结果。交通事故中要是没有人员受伤的话,可以说是万幸的,并且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少见到的,因此不少人其实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无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比较好。要是无法正确的进行处理,不能事故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同时还有可能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