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协议要合法。

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

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

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

可以说,协议离婚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把双方还存在着分歧的一些问题,通过相互协商和探讨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落实到书面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好了离婚协议书以后直接到民政局,当时就能够办好离婚证。所以协议离婚的整个步骤其实就是两步,写离婚协议书和到民政局办离婚证。


·在我国规定受抚养人是子女吗
      受抚养人说白了就是被抚养人,受扶养人和抚养人是相对的,在多数人眼中看来受扶养人当然就是自己的子女,大多数情况下也确实如此,不过我国的法律制度上其实对于受抚养人规定的范围并不仅仅局限于自己的子女,可能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受抚养人也是由法院指定的,下面我们就来帮您认识一下,在我国规定受抚...


·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
      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一般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近年来,我国全国范围内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且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是不得随意变更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想夺回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此种情形,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一、想要回子女抚养权怎么陈述 最高人...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一、玩忽职守造成国家损失的确定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


·离婚时探视权口头协议有用吗?
      离婚时探视权口头协议有用吗? 当然有效果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


·挪用社会抚养费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
      挪用社会抚养费构成犯罪的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有的夫妻不是很懂法律,认为分居可以自动离婚,这样就避免了打离婚官司的麻烦。那么分居真的可以自动离婚吗?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分居两年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准许离婚...


·一、男方重婚罪女方可以离婚吗?
      一、男方重婚罪女方可以离婚吗? 1、男方重婚罪女方可以离婚,重婚罪属于自诉犯罪,需要由女方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启动自诉程序,追究男方和与之重婚的人的刑事责任。 2、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双方之间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破裂法院会依法判...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因为受到当时...


·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
      在夫妻财产中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而一般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是相对应的,法律中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完全归夫妻个人处置,离婚时也不参与分割。由此可见,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就显得很重要了,那究竟该如何对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要怎么进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离婚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他们都是受法律大力保护的,是受到优待的。众所周知,父母在离婚之后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一方获得了抚养权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可要是离婚拒付抚养费怎么办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离婚拒付抚养费怎么办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