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二、诉讼费交纳退还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这里所说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预交。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分别预交。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在近几年中,社会中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日益增多,那么在离婚时就一定会涉及到对婚内财产和子女分配问题,离婚双方也经常也会因为以上的方面产生纠纷,在这里也是提议您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等法律方式来解决。


·和丈夫分居期间和人怀孕了算重婚吗?
       一、分居期间和别人生孩子算重婚吗 分局期间和别人生孩子并一定构成重婚罪。我们判断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有配偶一方隐瞒结婚...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两个孩子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分居两年怎样离婚
      相信您都知道夫妻是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那么夫妻分居两年怎样离婚呢?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才行,否则的话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做出离婚判决的。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分居两年怎样离婚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吗? 非婚生子女可以跟父亲姓。 孩子跟谁姓,绝不仅限于名字前面加什么字,而是带有家庭地位和血脉传承的象征。在延续氏族的命脉和巩固了家长地位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残害女性两千多年“重男轻女”思想。时代更新演变的今天,开始不断提倡男女平等,女性于从属到独立...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夫妻财产公证书范本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民法总则抚养时效中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都知道,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被判给其中一方,另一方对孩子也是具有抚养义务的,需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可是,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也见到过这样的问题,离婚后,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关于这一点,我国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有关民法总则抚...


·拐卖儿童妇女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拐卖儿童妇女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


·父母离婚抚养费该怎么给
      父母离婚的,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那么此时父母离婚抚养费该怎么给子女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父母离婚抚养费该怎么给 (一)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
      若家里面有未成年子女,同时父母又涉及到离婚的话,不能因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免除对子女的抚养。此时未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子女相应的抚养费。那通常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


·在我国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
      在我国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很多农村的年轻劳动力也开始兴起在外地打工的浪潮。而留在农村的就是老人和小孩了,而爷爷奶奶们自然也就代替了父母的角色,照顾起了自己孙子孙女的日常生活。那么相反的,孙子有抚养奶奶的义务不?我们为您解答。 一、赡养义务的条件 1、孙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