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谁管?


在我国居民土地使用证归当地国土资源局管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二、土地使用证归谁所有


(一)按土地分类来看


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此时土地使用证归使用权人所有。


国有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证归土地使用者所有。


(二)按土地变更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我们国家关于土地的使用证实行的是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也就是必须要经过登记才能够进行证书的发放,当然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内容和,全书样式应当由国务院的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来进行统一的制定,相关的数据和编号也应当与土地登记的表格相一致。




·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展开了征地活动,我们知道,征地就意味着房屋、土地的征收,相应的人们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那么,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廊坊市征地补偿...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怎么书写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怎么书写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协议订立时间: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加快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甲方采取委托大包干的方式,将配置用地所需的土地征收、房...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遇到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征地工作时很常见的,征地工作涉及到的人群也是非常多的,征地少不了的就是补偿,确保征地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如果征地补偿不能够按时到位会引发不少矛盾和纠纷的,但是如果真遇到补偿不到的,您就想知道征地补偿不到位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就详细给您说说。 一、遇到征地补...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1、 到县市的违章建筑管理办公室申请老房屋补办证件,违建办核查后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你的事实房屋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2、持证明到国土部门填写《土地使用证办理申请表》,注意将使用者和土地信息详细填写好;3、国土局工作人员按标准核准你所需缴纳的各项行政费用...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
      强征收土地怎么办?强行征地可以采用取以下几种救济措施: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3、农民可以针对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4、农民可以求助新闻媒体,或将强行征地违法行为...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人被此吸引。毕竟,一般的商品房价格较贵,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的起的。像经济条件不好的,又急迫想解决住房问题的,往往会想到购买回迁房或者安置房。那么,山东聊城回迁房能买吗?现在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山东聊城回迁...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 一、土地抵押 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其实...


·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


·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在进行房产买卖的时候,会签订一份房产买卖契约和一份房产交易合同,房产交易合同很好理解,但是房地产买卖契约很多人就不熟悉了,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达成的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二...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中,征地拆迁是很常见的现象,而征地拆迁往往是为了支持国家大型工程的建设,例如修路等,但无论如何,征地拆迁都是会给住在那片地区的家庭和商业组织带来困扰的,所以国家对此出台了一系列补偿办法,那么,南京市雨花区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呢? 根...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怎么出让土地使用权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在初始土地登记之后,单位、集体或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发生权属转移或用途改变而办理的登记。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其土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具体流程 1、申请 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