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不能出租的房子出租了该怎么办?

首先,租赁合同无效。

租用了这样的房子,就有可能因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也因此无法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其次,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房租,如果出租人有过错的话,还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如果承租人是因为受到出租人的欺诈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还可以撤销合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赁的时候知道这种情况,也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 哪些房子不能出租?

1、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过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者,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出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权属关系,从而就没有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

3、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个要件,但它不是唯一的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将所租房屋再转租出去。

如果未获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5、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单位或个人未得到规划部门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并出租,对于这类房屋,不但规划部门要对其罚款,强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门也会因其无产权证和租赁证而进行处罚。

6、产权属于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况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为这样就会对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权。

7、已经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已经进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权人在行使权利时,在法律上已经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经设置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须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这是一个法定程序,否则出租行为无效。

很多人会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来换取租金,同时也对房屋进行了充分的利用。但是此时也要注意,并非所有的房屋都是允许出租的,如果出租了不应该租赁的房屋,就有可能引发纠纷,从而损害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放哪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他项权证由贷款银行持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银行提书面申请; 资料齐全借款申请银行及受理审查并及报送公积金; 公积金负责审批贷款并及审批结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结通知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夫妻双与银行签订...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一、无房证明可以网上开吗 不可以的。 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房屋管理部门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 1、只需要本地户籍家庭要办理“无房证明”相对简单。出具个人无房产证明,不需要介绍函。申请人只需要...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主张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一方要注意收集被拆迁房屋权属...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分割过户是夫妻离婚后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都需要相关资料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


·夫妻离婚房贷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续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


·女方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一、女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后房产怎么分配? ? 婚前加了女方名,则这个房子属于婚前共有财产,女方即使不跟你结婚,也可以要求主张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没做比例可以视为一人一半)。如果是婚后加女方名,可以视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做的产权转让,离婚后按照房屋产权所属的约定的产权比例划...


·父母的独生女能继承房产吗?
      父母的独生女能继承房产吗?父母的独生女能继承房产,只要不存在丧失继承权情形即可。在我国目前继承实务操作中,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


·我们通过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我们通过中介买房注意事项: 1、首先我们一定要货比三家一定要多跑几家,看看价格的差距,别做了冤大头。2、然后我们需要查看房屋的产权问题。我们务必要确定房屋的产权是否有有效的证明。其次我们要确定卖房人是有权卖房。我们还要看房地产中介的机构有没有在其经营场所比如说一些明显的位置公示以...


·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一、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房高空坠物租客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卖方涨价怎么办
      居间合同卖方涨价的情况在生活中比较常见,一些卖方见钱眼开,宁愿赔付给买方双倍违约金,转手卖出更高的价格,也不愿继续守信遵守合同。卖方单方面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支付哪些赔偿呢?是不是只能得到卖方所认为的双倍定金赔偿?居间合同卖方涨价不用怕,给您支招。 一、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