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起诉离婚对方在国外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起诉离婚对方在国外的规定是什么?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若在国外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则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关于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二、涉外离婚一方不想到庭怎么办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想出庭,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所以,在立案、审理时都应对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进行细致审查。需要注意到:此类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与普通离婚案件有所不同:普通离婚案件中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可以是特别授权代理。庭审时,普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一般仍应到庭参加诉讼;而涉外离婚案件中在国外的当事人如已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其本人可以不到庭。其次,在国外一方的当事人如果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再次,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也可以公告送达,涉外离婚案件公告送达的期间为6个月。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么需要确定管辖的法院,否则无法将相应的法律文书送达到,现实生活当中也存在着,起诉离婚,有一方当事人在国外无法回来,这时候需要分情况来具体讨论,如果在中国登记离婚,那么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离婚诉讼。



·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有哪些
      离婚的方式我们都知道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如果其中一方失踪或者是死亡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这时候法院可能会采取公告离婚的方式。公告离婚,顾名思义,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那么公告离婚上的主要事项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为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希望...


·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的原因、情形有哪些?
      监护权与抚养权终止的原因、情形有哪些? 当今社会离婚现象比比皆是,容易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和心里上的不良影响,从而影响他们各方面的发育,而可能引发各种犯罪,为此,对于未成年人赋予关心,是及其重要的。然而,家长们离婚对于未成年人是无法避免的话,那么只能做到对其提供更好的监护。因此,...


·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
      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 未成年人需要有抚养人抚养保护其健康成长,抚养人陪伴未成年人直到未成年人成年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为止。未成年人同样需要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抚养并不冲突,由此产生了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这一问题。 一、在法律上监护人是抚养人吗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


·自动离婚户口簿迁移出是怎样的
      一,自动离婚户口簿迁移出是怎样的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之说,你可在离婚(离婚可以在民政局办理,发离婚证;可以法院起诉办理,届时发给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及该文书的生效证明)之后,持户口簿和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及该文书的生效证明)、身份证,到你们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分户证明...


·可以选择的离婚途径有几种
      ?男女在想要成为合法夫妻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样要是打算离婚的话,则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才行的。而此时就会涉及到离婚途径的选择,那现实中夫妻可以选择的离婚途径有几种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离婚的途径之——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丧偶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父母是小孩的第一监护人,如果父亲死亡,母亲是第一监护人,如果母亲有智力障碍或者再婚的话,可以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因素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民法典》(2021....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一、离婚协议要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可以要儿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


·离婚的时候小孩大了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小孩大了抚养费吗?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
      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吗?1、婚前财产离婚后能做赠予,公民有对自已财产处分的权利,处分财产时也无需第三人同意。只要赠予是财产所有者自己的意思表示,那么在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时起,赠与关系就建立了。2、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想必您都清楚地知道,拐卖妇女儿童是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对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罚想必您都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这两者是否具有一样的处罚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讲给您详细介绍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什么?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