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弄丢工资条如何处理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工资条丢失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解决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与原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需要工资条办理贷款的银行办理业务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那么,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工资条丢了怎么办
工资条丢失有以下解决办法:
1、证明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工资条能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是工资条不是唯一的证据。可以找其它的证据来证明,如人证、工作服、照片等。有了证据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一定会胜诉。劳动关系证据主要有:(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入职申请表(4)考勤记录;考勤卡(IC卡)或纸卡、或考勤表;(5)其他劳动者或者客户的证人证言等。客户或供应商的证明,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其他
还可以利用工资卡,工资卡当然有用,只是差别在于没有明细而已。劳动者可以去银行打出来清单,然后把工资的部分注明。有证人作证当然更好。但是一般的,如果证人是本单位同事,可能会因为单位的压力而不出面。工资条丢了可以申请单位劳资部门出具官方证明,就好比身份证或户口簿丢了补办就是了。当然,如果购物发票丢失了,不好办,商家是不提供查询补办的,这个和工资条不是一回事。劳资部门没理由也没有法律依据不给提供补办证明。必要时,提请法院或请律师办理。
二、员工工资条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资料至少要达到两年。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所以,对是否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争议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事实上,在实践中,工资条的作用可大可小,即在没有发生纠纷时,几乎用不到工资条,而一旦发生了劳动纠纷,它就是解决纠纷的有力证据之一,但它也只能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去维护您的权益。而要是劳动者的工资条丢了怎么办呢?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详细的解答,


·公司辞退员工可否要求双倍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赔偿金:(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工人工亡赔偿属于遗产吗?
      一、工人工亡赔偿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只有近亲属可以分配。也就是她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分配。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


·拖欠工程款起诉时间有多长?
      拖欠工程款起诉时间有多长? 一、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2年内起诉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那么,作为劳动者,工资没有约定清楚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资没有约定清楚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其实我国针对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对于各种各样的工程基本上都有着相应的验收规范。要求用人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必须严格进行参考。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工程,要及时的将问题指出来进行整改,在下文当中我们要详细为您介绍的是,建筑安装...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劳动法》工资计算方法之未订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和解决方式有?
      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和解决方式有?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


·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影响什么
      劳动者主动终止劳动合同影响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合同是什么意思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在劳务派遣中,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


·上海公司倒闭员工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上海公司倒闭员工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公司倒闭员工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正常结算。 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1、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


·劳动合同 培训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于应聘者进行职业培训,为企业提供专门的工作人员,那么受培训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假若受训者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培训,需要交违约金吗? 法律上劳动合同培训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中对培训违约金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