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女方提出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女方提出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离婚男方不一定要赔偿女方,只有一方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可由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根据双方的实际财产情况,由法院调解。根据《民法典》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几种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所以如果女方需要男方进行赔偿,一定要证明男方有侵权责任,侵权行为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无过错方要尽可能的围绕这些构成要件收集相关的举证材料。造成离婚过错赔偿的破坏婚姻家庭关系行为有侵害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两种,因此离婚过错赔偿的构成要件要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法院在判决时,依据侵权法一般原理,判断双方的过错。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物质损害赔偿一般都是通过财产形式进行赔偿,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大致可以分为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创伤的,一方面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另一方面可以要求过错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但是对于精神损害的认定相对物质损害比较难认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胁迫结婚怎样撤销2023
      胁迫结婚怎样撤销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据以上法条规定,撤销婚姻可向...


·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一方的当事人在法院审判的过程中自己躲起来不参与出庭,人民法院有权通过发布公告从而宣布双方离婚,这种情况通常被称之为公告离婚。许多人对此有个疑问“公告离婚的手续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公告离婚的手续 公告离婚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


·一、离婚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如何确定抚养费?
      一、离婚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如何确定抚养费? 离婚双方当事人关于孩子确定抚养费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经济负担的能力,还有就是孩子实际的需要来确定,一般是按照固定收入的20%~30%确定具体的培养费用,如果存在以下情况还可以增加抚养费用,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


·手写的离婚证可以登记结婚吗?
      手写的离婚证可以登记结婚吗?手写的结婚证不是合法的,不可以重新登记结婚。离婚登记,是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


·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当今社会,夫妻与家庭越来越不稳定,离婚率直线上升,有些地方的离婚率甚至超过了结婚率。而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但绝大多数是因为一方有外遇而选择离婚的。那现实中,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因对方有外遇该怎么离婚 离婚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一、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方法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


·结婚有哪些步骤
      结婚有哪些步骤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


·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起诉书怎么写?
      抚养费是子女在生活上所需的费用,是必须做到的法律义务。要注意起诉索要抚养费的规定中指出,不是子女所有花销都必须父母承担,年满十八岁的子女也没有资格向父母索要抚养费。无论父母有无支付抚养费,子女在其年老后都必须进行赡养,抚养和赡养都是法律规定的,它们之间没有关系。 一、起诉索要抚...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
      对于五险一金,相信您都不会陌生。但是对于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究竟是多少,可能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特别是对刚刚上班的新同事来说。今天,我们就跟您介绍一下东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的相关内容,帮助您了解自己五险一金的缴费情况。 一、医疗保险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分住院部分和门诊部分,住院医疗...


·国家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国家赔偿中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吗? 国家赔偿中是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的,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最好是能够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在争夺抚养权时,应当尽可能的展示己方的有利条件。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