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醉驾撞伤人逃逸怎么判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法律上醉驾撞伤人逃逸怎么判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据专家估算: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醉驾撞伤人逃逸的判刑,首先从逃逸这个词来看,法院在审理此案件时,如果对于肇事者的逃逸主观事实,并且无任何其他特殊不得为的情形下,这种案件的审理都会从重处罚。对于肇事逃逸者,我国都是从重处罚。而醉酒驾驶现在被并入了刑事处罚,那么判刑是不会轻的。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人身受到损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实际的受损情况,要求侵权人作出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中就包括了交通费,那到底这个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是怎么赔偿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人身损害赔偿交通费怎么赔偿 应当以正式票据(指国...


·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
      每个人都有可能找到新的工作进入新的单位但是在您正式变成某个单位的员工之前是需要办理一系列的入职手续的,那么入职要交的材料有哪些?是否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呢?请阅读下面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吧。 确定录用后,员工可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具体流程...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受害人因道...


·小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虽然现在很多城市都禁止摩托车上路,但是在一些小县城还是有大量摩托车行驶在路面上,这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司机驾驶小轿车稍有大意,就可能会和摩托车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小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我们通过下文带您了解下相关交通法律知识。 一、小车与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公司由于变动需要变更股东时要根据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变更,股东变更根据股权的不同需要交一定的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很多人不知道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各个费用具体需要缴纳多少?股东变更的具体流程有哪些?下面由来为您详细解答。 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 股权转让的双...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什么时候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损害,必然使其精神受到一定创伤,给予经济上的补偿是一种精神抚慰,我国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有限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否则,人身侵害诉讼结束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辆受损能否要求误工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辆受损能否要求误工费? 碰到别人车人家要误工费合理吗 误工费这个确实是存在的,从法律意义上说误工费就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你把对方的车撞了,使得对方的工...


·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买房、换房行为日益频繁。然而,在此过程中由此引发的交易风险也随之而来。那么,二手房交易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呢?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购房者只有知道了风险,才能着手预防。那在实践中,二手房交易的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二...


·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延期交房
      购房人如果能够顺顺利利地购买到心仪的房产自然是最好,但是如果因种种原因而发生了纠纷,购房者就要想办法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因开发商违约而发生了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 交付房屋是出卖人主要义务,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贵阳儿童车祸的理赔标准是什么?
      贵阳儿童车祸的理赔标准是什么? 一、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不贴交强险标志应该怎么样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予以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