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劳动合同备案需要资料有哪些?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劳动者身份证明;3、《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4、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5、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6、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三份)二、劳动合同备案有哪些事项?1、劳动合同备案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2、劳动合同备案时间: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3、劳动合同备案审查内容(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4)用人单位办理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情况。三、劳动合同不备案影响法律效力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综上所述,公司和职工签署好劳动合同后,最好到当地的劳动局备案,这样对于公司可以防止法律风险,增强合同效力。办理备案需要经办人带上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这个备案的时效一般是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不光新签合同要备案,解除也需要。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有哪些 一、什么是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资料? 它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和形成的资料,它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实记录。它的作用是:指导生产;预知危险,消除隐患;反映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如何管理安全...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劳动关系间接证据有哪些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


·单位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
      单位发工资扣个人所得税吗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是不需要交税的,但是员工的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员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


·工伤鉴定下来了拿钱要多久?
      工伤鉴定下来了拿钱要多久? 鉴定出来之后,当月的25号之前由单位或社保所报上去,下下个月10号之前,工伤保险金到了单位或社保所,就可以领了。 二、工伤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如果没有拿到工伤认定书,就必须先要求工厂申请工伤,如果工厂不申请,你自己拿到材...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
      在去上班路上崴着脚算不算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按照什么要求验收? 建筑工程完工以后还需要进行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时需要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该遵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验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可以监督施工的质量,通过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建筑才可以更加放心的投入使用,才可以保障人们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验收时,所有的程序...


·女员工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对女职工哺乳期有特别的规定,因为妇女是弱势群体,特别是哺乳期和怀孕期,这是为了保护女员工的健康权益,那么女员工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呢?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员工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


·工伤申报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申报有时间限制,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需要对劳动者赔偿双倍工资。那么实践中,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


·不可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
      不可辞退员工的情况包括什么《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工厂土地使用权费是多少?
      土地使用费是指土地的使用者要想土地的所有者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缴纳的费用,一般是外商或者是中外合资商要向政府缴纳的基金,那么工厂土地使用权费是多少?一般土地使用费要根据当地的房地产价格来计算的相关数字。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费用,是土地使用者获得用地应付出的代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