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的作用不仅仅体现在军事作用上,在平时没有战争的状态下,其最主要的还是用于民事生活中。大多数的情况下,为了使人防工程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很多开发商往往将人防工程改造成为地下商铺,那么,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嗲下商铺是可以买卖的,但是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事。人防工程为公用工程,所有权为国家所有,由政府委托人防部门管理。开发商没有权力卖人防地下商铺的产权。但是现在绝大多数小区的人防工程都是由开发商投资修建的,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由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单件式人防工程,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开发商所有,但由人防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所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发商是可以将人防工程的使用权卖给业主的,不过业主实际上是租到的。再次,工程所在单位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只有在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情况下,人防部门才会颁发《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业主如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与开发商签订协议时,最好确认一下,看看这个人防工程是否有《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二、人防工程地下商铺买卖的法律依据对此的规定,各地一般都有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的规定。如延安市:根据人防办提供的一份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五条规定:集体或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义务修建的人防工程(包括结建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利用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以及超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面积标准修建的人防工程(法律规定义务以外),产权归投资者所有,但应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以上内容就是我们针对“人防工程地下商铺可以买卖吗”这个问题,给您做的相关分析。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商铺从严格意义上而言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如果要区分非国有和国有的话,那么国有的防空工程改造的地下商铺在买卖上是要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的。


·16岁未成年工使用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不得非法使用16岁以下的童工,未满16周岁被称为童工,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被称为未成年工,未成年工是可以依法被企业雇用的,但是未成年工毕竟年纪尚小,他们在很多情况下无法承担起成年人的重任,因此不能像对待成年人那样对待他们,用人...


·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具体方式分为了两种,即预告性辞退与过错性辞退
      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具体方式分为了两种,即预告性辞退与过错性辞退,其中不同的方式下面还具体包括了一些详细的情形。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性辞退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形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过错性辞退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


·确立劳动关系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
      众所皆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发生雇佣关系后就已经确认了劳动关系,但是这种劳动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如无书面的凭证很容易在发生劳动纠纷后用人单位拒绝承认有劳动关系存在。为了解决这方面的隐患,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了确认劳动关系的通知,那么确立劳动关系的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由我...


·哺乳假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双倍的工资吗?
      哺乳假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双倍的工资吗? 一、哺乳假辞退员工赔偿规定是双倍的工资吗? 就是双倍的工资;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不能在妊娠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在三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是违法解除,需支付两倍补偿金作为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二条 劳...


·怀孕期间休病假工资怎么算
      怀孕期间休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怎么办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之后,需要在受理之日开始的60日内作出相应的认定结果,同时还需要将认定决定书送达给相关人员,包括受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但实践中,可能出现当事人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情况,那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该...


·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是多久? 一、劳动争议案件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


·企业在那些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企业在那些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一、企业在那些情况下可辞退员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


·一、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签劳务合同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


·劳动合同书怎么写?
      作为劳动者而言,在找工作的时候除了要识别用人单位的企业信息,还要注意在签署劳动合同内的相关条约。而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划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所要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通常由用人单位出具,那么劳动合同书怎么写呢?下面我为您准备了劳动合同的范文。 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有时候因为一些特定的原因,比如自然原因、人为原因等,造成工程质量的损害,继而引发一系列的事故。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以后,相关的人员在处理的时候,一点要冷静对待。而且,国家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为您整理详细的内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