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父母的家庭财产分割遗嘱协议有效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父母的家庭财产分割遗嘱协议有效吗家庭财产分割协议,应该是财产所有人生前对其财产的处分,且财产已按协议分配就绪,也就是财产权属已变更了,不能再立遗嘱将此财产作身后安排。如果财产分割协议是对今后遗产的分配,未经公证,被继承人改变初衷,立遗嘱重新安排遗产的,以遗嘱为准。父母去世后,对于遗产未留下遗嘱的,遗产处理一般存在两种情况。第一,所有的子女能够就遗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遗产分配协议》,协议中最好将所有的遗产的处理、分配都予以明确,最后所有的子女都签字确认。《遗产分配协议》签订后发现尚有部分遗产遗漏的,并不影响《遗产分配协议》的效力,子女们可以就遗漏的遗产签订补充协议,对于遗漏的遗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遗漏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遗产分配协议》系家庭成员根据各自情况,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遗产不是按照均等份额分配也很正常,法律尊重当事人真实意思,一般不强加干涉。第二,子女们对于遗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所有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于房产、车辆、股票、存款等登记在父母名下,父母去世后,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所、证券中心、银行等并不能根据子女们签订的协议轻易变更登记,需要子女们凭着公证书或者判决书才予以办理。公证程序较为快捷,但前提是子女们对遗产分配没有任何分歧,共同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并且公证的费用也是比较高的。法院诉讼程序虽然时间稍微长一些,但无论子女是否达成一致意见,法院都可以处理,且诉讼费较低。两者各有利弊。家庭财产分割协议被继承人未立遗嘱分割,继承人对遗产分配能够达成一致的,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是合法有效的,该协议应当详细明确遗产的处理和分配。但若事后发现父母在生前立了遗嘱,则协议无效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若不能就遗产分割达成一致,则按照法定继承将财产分配给子女。



·在我国国家赔偿金支票还是现金支付
      国家赔偿的数额有着具体的参考依据,类似于刑事错判的这种情况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数额比较多。可是国家赔偿的这种事情比较特殊,并且国家赔偿法在现实生活当中运用的也确实比较少,自然就导致我国普通公民对于国家赔偿的这件事情方方面面都是比较好奇的。比如有些人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国家赔偿...


·在我国未婚生子抚养权能公证不
      不管男女双方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没有结婚,我们想要说的是,如果不结婚的情况之下最好不要要孩子。因为未婚生子不仅自己会承受一定的社会压力,最重要的是对孩子也比较不负责任。但是未婚生子这种现象当今社会还比较多,很多未婚生子的男女青年存在的疑惑是在我国未婚生子抚养权能公证不? 一、在我国...


·婚姻的结束
      婚姻的结束,除了两个人的分开生活,还牵扯夫妻的共同财产和抚养权的划分,对于很多准备离婚的夫妻来说,这两样是争论不断的,特别是在现在的物质社会中,财产的划分是很被看重的。那么在我国的新婚姻法中,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离婚财产房屋评估标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一、离婚律师费用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律师费用没有统一的规定,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
      离婚了孩子的监护人如何进行变更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一般只有对于未成年的子女,父母才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因此,就算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也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要是离婚夫妻可以对小孩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话,就需要签订书面的抚养费协议,那到底小孩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孩抚养费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途经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由一方抚养或协议由一方抚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一些客观原因另一方不再适合抚养子女,另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变更子女抚养权,方法之一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若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只能诉诸于诉讼...


·淄博中院子女抚养权根据什么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基于能够为子女创造健康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这是每对离婚夫妇必须面对和妥善解决的问题。那么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也指引着我们为争取子女抚养权进行各方面的取证,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影响淄博中院子女抚养权判决的因素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很多时候都存在...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巨大金额。那么,通常情况下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我国婚姻...


·遇到买卖婚姻的话应该怎么办
      在旧社会的时候,很多家庭都是有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而在普通的人家,女儿长到一定年龄之后,往往就是将其“出卖”给一些人家当媳妇,这被称之为买卖婚姻,但其实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买卖婚姻仍旧是存在的。而就现在的情况来说,要是遇到买卖婚姻的话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