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早退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职工早退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一)交通事故发生在职工“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包括两个方面: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1、合理的上下班时间上下班时间的合理性指职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的时间符合用人单位的上下班规定且在合理范围内。2、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则指员工往返于休息场所和单位之间的必经路线。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下列路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属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职工在交通事故中负有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负责任(即对方全责)三种情况。该责任认定主要依据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予以确定。二、交通事故工伤能获双倍赔偿吗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那么劳动者获得双倍赔偿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属于工伤事故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在申请认定的时候,实际需要提供的认定材料也是不同的。但对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时效,还是与一般的普通工伤事故的时效规定是一样的。单位申请认定的时效为1个月,而要是受伤劳动者申请认定的话,则时效为一年。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又要求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对方又要求赔偿怎么办?1、交通事故达成了赔偿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对方虽然可以起诉,但想重新要求赔偿,很难。2、因为赔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是不能反悔的。如果对方当事人认为签订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


·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垫付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交通事故前期医疗费垫付有哪些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


·买期房交完首付后先跟开发商签合同(这就是草签合同)
      买期房交完首付后先跟开发商签合同(这就是草签合同),正式合同应该就是网签合同,开发商要去房管局把房子备案交易打出来的合同。后期需要办理贷款手续前需要网签合同,交税过户办理产证使用。一般流程:先和开发商签订电子合同,交首付款;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等银行审批电子合同签订后3天开发商就...


·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批捕意见书何时提交?
      一、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批捕意见书何时提交?根据法律规定不予批捕意见书在审查批捕阶段进行提交。不批准逮捕是指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捕的,依法作出不...


·入职材料交后未入职会怎么样?
      工作是每个人在这个社会上安身立命的本钱,有了稳定的工作,才会有收入来源,才能够支付生活中的开支需要。那么,对于刚刚毕业没多久或者即将面临毕业的人们来说,找到一份工作之后,拿上就要准备入职的事情了,但是,如果入职材料交后未入职会怎么样?今天,我们给您答案。 一、入职 求职者已经...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
      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随着现在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生活工作的方便选择购买私家车。那么买完车之后都需要对车上保险,很多人对于车辆划伤险不是很理解,不知是否应该买划痕险。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车辆划痕险的概括理解是怎样的。 一、车辆划痕险...


·汽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汽车肇事逃逸怎么认定?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


·一、无车险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由谁承担?
      一、无车险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由谁承担?没有保险上路,你已经违法。又出了交通事故,所有的赔偿费用都会由个人来进行承担。如果对方有车险并且100%责任,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
      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 一、交强险能全赔残疾赔偿金吗? 在限额内赔偿,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


·房屋作为不动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时候,交易双方往往都要对房屋
      房屋作为不动产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时候,交易双方往往都要对房屋的产权进行过户,但是由于很多人对产权过户并不了解,因此在办理的过程中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介绍了房屋产权过户费用以及过户的流程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产权过户费用有哪些 1、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