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小的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怎样计算的?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小的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怎样计算的?


1.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人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人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人计算,对收人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不管交通事故大小,只要是在相关法律范围之内就是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的,不过误工费的赔偿也是需要由在职单位开出工资收入证明,另外需要医院开出证明你的必要休息时间作为误工费的证明,如果造成了伤残还可以申请伤残补助。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规定是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重要证据,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载明了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网签备案后需要交税么?
      网签备案后需要交税么?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租房税。其中,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如果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


·车身划痕险保险费都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汽车数量在不断增加的同时,我国的汽车保险品种也在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国的汽车保险市场上。划痕险作为一类比较特殊的保险,对汽车的影响有多大呢。下面我们就车身划痕险保险费都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划痕险属于车辆损失险的一种附加险,投保车身表面油漆是否单独划伤...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
      一、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吗?受害者出交通事故要垫钱,当发生交通事故出现受伤人员时,医疗机构首当其冲,不论医药费是否支付都需要先行救人,然后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也可以跟受伤家属进行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当伤者治疗完毕后,伤者家属可以拿着医疗机构出示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出怎么办?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一般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划分为三种责任: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在判断完当事人所属的责任后,交警会发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以便受害者能够凭借此证据进行上诉。但是如果...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
      看具体情况定。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不影响责任认定和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
      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一、商标转让要交印花税吗 在知识产权转让交易中,作为转让人的中国居民企业,需将转让所得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在中国无常设机构的非居民企业转让人,其转让收入应缴纳预提所得税,税率通常为10%,如相关税收协定规定了更优惠的税率,则优...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电动车被撞赔偿项目有哪些 电动车被撞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具体几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竞合解应怎样赔偿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一、按照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如何根据交强险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最新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