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担保公司依法成立,进行相关的担保业务,获取收益,这些都是有法律的规定支持的,那么北京担保公司有哪些具体业务呢?我们通过了解做了一些整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一、北京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1、企业经营贷款担保

企业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私营业主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帮助借款人融通资金,贷款审批时间短,还款方式灵活。最高可贷评估值的100% 。同时,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执行更加灵活,务实的评判标准,建立特色服务通道,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简化的审批流程,使每一位私营业主满意;

2、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担保

贷款人以自己或亲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可用于大宗消费、买车、教育、旅游、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

3、短期周转贷款担保

主要针对一到六个月短期周转需求而设置的贷款品种,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最快24小时内借款人可以拿到周转所需资金;

4、二手房贷款担保

二手房贷款担保是因购买二手房屋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其范围包括城八区及郊区县的住宅、公寓、别墅、底商、写字楼等。最高七成,最长三十年,一般三天批贷,抵押登记后即放款;

5、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

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买贷款尚未还清、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最高七成,最长三十年,担保公司可替卖房人垫资偿还原有贷款,从而彻底解决困扰买卖双方的赎楼问题。垫资收费低,办理快捷;

6、公积金贷款担保

担保公司作为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代办机构,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客户可通过担保公司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极低的贷款利率,最高八成,最长三十年。办理快捷,费用较低;

7、信用贷款担保

信用贷款是根据借款人已有的信用记录发放的贷款。信用记录包括银行信用、资产和收入记录等,无需抵押就可以获得贷款;

8、代办权证过户

担保公司拥有一支规范化的权证办理队伍,可代理办理产权过户、产权划分、预售登记以及抵押登记等相应工作;

二、北京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签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综上所述,我们对北京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成立的法律依据都有了了解,这对我们以后寻找担保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当我们需要担保公司借款时一定要找依法注册登记的担保公司,一旦我们找了非法的担保公司就会使我们蒙受损失,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可以求助的专业律师。


·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
      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 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对外融资,包括银行贷款、股票增发和发行债券等。按照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公布与经营发展有关重大决策是信息,实行信息披露制度。融资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对外公告。那么关于上市公司融资公告规定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


·公司法人代表更改后还能继续追究责任吗?
      众所周知,公司法人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面临司法调查或遭到法律制裁时,公司法人必须依法配合并履行相关职责。那如果公司法人代表更改后,是否还有追究相关责任呢?本站我们整理相关法律信息供您参考。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


·企业改制伤残人员的处理方式制度是什么?
      企业改制伤残人员的处理方式制度是什么?任何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需要不断地来改革创新,从而让自己的企业具有竞争力,但是一个大型企业的改制必将会给职工带来很大的影响,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了企业改制伤残的职工处理办法。那企业改制伤残人员的处理方式制度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改名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改名流程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自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


·分公司单位犯罪是否构成?
       分公司是指总公司的分支,其地位仅次于总公司,在分公司下设立支公司以及各个网点,分公司一般设立于各个省市的省会,支公司则是各个省市比较有影响力的城市。单位犯罪对于各位读者来说可能并不陌生,即以一个单位为犯罪团伙,从事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分公司单位犯罪是否构成? 一、分公司是否...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比较广泛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整个运营模式是由个人投资管理,所以所得的收益和支出也由个人承担。那么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管理办法具体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办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一、哪些情况公司可以自愿解散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愿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由出现时 2、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须股东会特别决议,即由2/3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


·公司法小股东都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现在的公司非常的多,所以我们国家为了方便于公司的管理颁布了公司法。公司法对于一个公司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规范着公司的各种行为,也规范着公司的内部问题的处理方式和办法。对于公司法小股东的规定也是有的,那么都有什么规定呢? 一、新公司法中小股东权益 股东的知情权是股东的基本权...


·公司法人能注销公司吗
      公司法人能注销公司吗? 一、公司法人能注销公司吗? 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 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法人亲戚是否需要调查信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法人亲戚是否需要调查信息?在当代这个社会,亲戚是我们生活中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那种佳通企业,企业中的员工大多数都具有亲戚关系,但是实际上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十分了解,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法人亲戚是否需要调查信息?那么,接下...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