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人伤解决流程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交通肇事人伤解决流程是什么?一)现场勘查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5、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6、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二)责任认定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4、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三)处罚二、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只要造成有人受伤就一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只是轻微伤或者受伤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对交通事故的解决方案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各方当事人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即可。



·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有些驾驶车辆时间特别长的这部分老司机,对于自己驾车的技术是非常的自信的,他们自认为遇到任何道路紧急状况都能够在自己控制范围内脱险的,所以有些人就是后期形成了一种老油条的心态就干脆不买交强险了。可能这些人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买交强险的赔偿是怎么...


·一、二手房如何交易?
      一、二手房如何交易? 1.业务介绍 买卖双方基本达成买卖意向后,需要签署房产交易的相关法律文书,由于买卖双方缺乏相应的房产交易签约经验,可以依托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的人员,为买卖双方提供标准的法律合同文本及专业的现场签约指导服务 2.常用合同/文件 《...


·一、交下班时间交通事故伤残10级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一、交下班时间交通事故伤残10级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对事故不承担全部及主要责任的,可以申报工伤,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同时要求肇事车主及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十级伤残等级的构成标准 1、-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6、验房收房;7、办理入户及初始...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
      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交警要暂扣车辆,放车时间依据事故处理的程度而定。1、一般的小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的鉴定,主要鉴定车速、刹车系统是否好用、发生事故的碰撞痕迹等。2、完成鉴定后,就应该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认定书后的3天内,双方对责任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复议,...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交通事故中人们也越来越关注精神损害赔偿这类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今天小牛就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请您继续阅读下文~ 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 1、 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该选哪个?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八条 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
      房屋交付期限应该怎么约定在购买期房的情况下,购房者除了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外,同时还要与开发商约定清楚房屋交付期限,毕竟晚一天交房,也是会给自身利益遭受损害的。但对于很多购房在而言,可能都不是很清楚房屋交付期限该如何约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房屋交付期限...


·交通事故替人顶包会有什么后果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
      交通事故替人顶包会有什么后果构成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二、法律对包庇罪...


·在车祸中
      在车祸中,有各种各样的情况,有些是车撞车,有些则单纯是车撞人,车撞人的情况一般是被撞的一方受到的伤害比较严重。这种类型的车祸一旦发生,那就会牵涉到方方面面的赔偿问题,而误工费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环。但是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对于赔付问题则变得更加麻烦,甚至要起诉法院。那么车撞人陪误工费...


·民事诉讼立案必须提交证据吗
      不一定,根据法无规定则自由的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立案需要拿证据,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