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劳动合同不签合同诉讼有效期是多久普通时效为三年。劳动纠纷诉讼时效又有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之分,普通时效为三年。特殊时效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应聘登记表、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面试通知短信等;2、工作服、出入证、厂牌、工作证、技术认定证书、专业证书年检记录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3、工资单、工资收入证明(需会计人员签名)、社会保险记录单、企业年金单、住房公积金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等,(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6、发表有自己作品的公司内部刊物、或者公司网站有关自己事迹的报道;7、工作记录单、本人代表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客户业务记录等;8、由公司签字的岗位职责说明书、薪资确认书、调岗通知书、解除通知等;9、公司或者公司工会发出的本人是当事人的荣誉证书、奖状、惩罚通知单、工会会员证;10、作中来往邮件、QQ聊天记录、微信记录、工作安排短信记录等;11、与公司领导谈话、工作情况的录音、录像;12、财务借款单、报销凭证等;13、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交警部门调查询问的笔录;14、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登记、询问调查笔录等。15、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劳动者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应积极的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相关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打卡记录、考勤记录都应积极的保存好。一旦这类办案单位在调查期间,相关劳动受害者应积极的递交案件的证据进行相应的办理。



·劳动合同中对于休息休假的规定
      劳动合同中对于休息休假的规定1、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 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且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


·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佛山十级工伤鉴定标准2018是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二、鉴定程序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


·劳动补偿金协议中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及注意事项
      什么样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补偿金协议呢?那么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过程中我们又需要注意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终止后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不是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只有在法律明确规...


·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相信在生活当中,您都体验过黑暗给自身带来的恐惧,因此我们才能够更加体会到光明对您的重要性。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对于自己的眼睛,您一定要注意保养,适当的缓解眼睛疲劳,对自己的眼睛都是有好处。如果眼睛遇到工伤的话,要及时的去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眼睛工伤九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延长劳动时间其实也就是加班,而劳动者加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动加班,二是单位安排加班。而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但对于很多劳动者而言,可能不是很清楚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怎么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延长劳动时间的工资应该...


·工业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工业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生活当中任何的买卖交易都是建立在自愿的原则之上的,一买一卖这样的现象在日常生活当中基本是非常普遍的.尽管说有一些大型的买卖,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会签订合同,但是在签订合同以后,也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引发合同纠纷.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工业品买卖合同纠纷...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最新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定额(以下简称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员工强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
      员工强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获得赔偿分为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第一,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


·公司倒闭辞退员工要赔偿吗
      看具体情况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


·工伤认定把病写错了怎么办?
      职工在遭遇工伤事故申请工伤赔偿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流程、准备好应提交的资料办理,申请流程的第一步是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其中一项资料就是诊断证明,它是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及伤害严重程度大小的重要证明,那么,如果工伤认定把病写错了怎么办呢? 一、病情写错是否能办理工伤认定 伤者职工应...


·《劳动工伤赔偿法》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工伤赔偿法》是怎么规定的?(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