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债务?交通事故赔偿款可以是个人债务也可以是夫妻债务,需要区分情况来判断。要判断夫妻一方发生交通事故所负侵权之债,属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来分析。夫妻一方因交通肇事而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能否进行运行支配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反之,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具体分析如下:首先,分析交通事故赔偿款的性质交通事故赔偿是因肇事者的侵权行为导致的,属侵权之债。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目前学界和审判实务界大都认同以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归属的“二元说”,即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两个方面考量。所谓运行支配,即谁对机动车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而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机动车运行中获得了利益。一般情况下,如果同时符合这两个标准,则可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如《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关于购买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机动车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机动车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等,都体现了这种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基本思路。其次,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性质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其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其类型主要包括: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所负债务;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从婚姻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看,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一看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除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外,一般应视为个人债务。二看夫妻双方是否共同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夫妻双方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之合意,也无共同分享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应视为个人债务。综上所述,一般夫妻在结婚之后所购置的车子都是以二人的财产和名义,此时如果出现了事故而且在认定中确定是二人一起对受害的人进行赔偿就自然会变成夫妻债务,但是如果仅仅是个人的行为过错就不能轻易将对受害人赔偿的责任分摊给配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私了家属同意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私了家属同意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话,可能不仅仅是赔偿的事情,还可能判处刑事责任,而其中又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紧密相关;但如果私了可以得到家属的原谅那么是可以减轻当事人的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能够...


·一、交通事故至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至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至九级伤残赔偿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车祸容易造成人身伤残,严重的话还会导致人员的死亡。 二、具...


·车祸造成牙损伤保险是否报销?
      车祸造成牙损伤保险是否报销? 一、车祸造成牙损伤保险是否报销? 牙齿受伤,保险公司一般仅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从法律角度来讲,合理的治疗费(包括牙齿修复费用)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都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 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去法院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一、申请再审是否要交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结婚买房买车如何分?
      买房买车是每个家庭为之奋斗的目标,众所周知婚后买房买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前买房买车如果发生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车房应该怎么分配很多人都存在误区,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结婚买房买车如何分?给您提供以下参考,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


·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要准备什么材料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


·什么是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
      有的人一看到交通肇事,自然而然的就认为此时构成了交通肇事罪,但其实在交通肇事的基础上,还要符合了其他的情形之后,才能被认定构成犯罪。因而交通肇事逃逸也不一定就会受到刑事方面的处罚。那现实中交通肇事逃逸拘留吗?这是很关键的问题,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一、什么是拘留拘留,是...


·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伤残赔偿金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


·轻微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1、如果损失不大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如果双方事故较大,财产损失大或者有人员受伤,马上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 3、如果发生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警,拨打120并通知保险公司,千万不要驾车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交通违章造成事故一定构成犯罪吗
      我们发现,现实中有不少的交通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不仅会追究驾驶者的交通行政责任,还有可能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因为此时已经构成了犯罪。于是有人就产生了质疑,交通违章造成事故一定构成犯罪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有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