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吉林省车祸人伤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吉林省车祸人伤误工费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首先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如果双方可以就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可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是多少?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并无统一规定赔偿标准,根据给受害者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买车买保险这是很常见的事,因为买一份保险买一份安全。但是有很多司机感觉自己买了保险,就可以随意的违法交通规则,那么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轿车超载保险公司理赔吗? 驾车超载保险公司是不会理...


·起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
      起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1)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如果户籍证明和出生证明不一致的话,以户籍证明为准。之所以需要提交孩子年龄方面的证据,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即不满两周岁的,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在此期间由于孩子...


·一、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哪些项目?
      一、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哪些项目?交通事故工伤单位赔偿的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应变。岗位工资、岗位补贴、安全绩效奖金属于工资总额范围内,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对于浮动性质的工资,单位可以参照职工正常劳动所得来支付其停工留...


·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我们常听见机动车驾驶员酒后驾驶被处罚的情况,但是实践中还有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醉酒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


·一、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会有怎样的处罚?
      一、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会有怎样的处罚?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会追究刑事责任,主要的处罚就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同时,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


·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
      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影响国家民生的重要行业之一,所以它理所当然的要受到国家的宏观调控,并且是比较严格的调控,这也就因为购房者买房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那么,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的交易该如何进行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 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 相关规定是怎样的火车因其便宜的价格成为广大出行群体的首选出行方式,但是在购买火车票后出于种种原因需要进行退票,这是大多数旅客经常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关于火车票最晚开车前多久能退,是您所关心的也是急切想要了解的。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一、火车票...


·交通肇事伤残评定标准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交通肇事伤残评定标准需要多长时间出结果?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一、违章停车的危害 在城市内行驶车辆出现违章停车的现象很常见,而违章停放车辆就会给城市带来许多的影响,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违章乱停放的一些危害。 (一)违章乱停放车辆会使得城市的形象受到影响,乱停放车辆就会使得城市的秩序出现混乱的现象,还会导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