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的要赔偿吗?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的要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起诉的是需要赔偿的,但是但具体的赔偿费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 “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康复费及后续治疗相关费用。赔偿标准一般以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12、定残后护理费。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13、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4、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能让保险公司承担车祸诉讼费吗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在当代社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之后,会存在着很多的赔偿,但是这种赔偿的话,它通常情况下都是由保险公司来进行承担,毕竟交强险是每一个人员都必须要被强制性的购买的。超过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之内的一些财产的损失的话,双方可以自主的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也可以解决。


·中国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中国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意外无时不在,人有人身报险,当你购置车时就会发现还要买车险,这是一个预防措施,因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驾驶车时总是会有一些磨损或者说是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这个时候我们如果买了车险的话我们就可以向车险公司索赔,那么中国人保车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一)车险...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一、离婚时交通事故赔偿款中哪些可以分割?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
      一些车主在因为交通事故而进行了医疗赔偿,必须想要了解一下关于交强险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具体介绍一下交强险医疗费赔偿限额范围是多少?根据交通的法律规定,交强险应该对医疗费用赔偿,最大的额度是1万元。下面我们具体来详细了解。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一,因交通事故...


·反倾销税其他税要交吗?
      中国是一个税收大国,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商品从外国进入中国市场后,需要向中国海关缴纳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当然还有反倾销税。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反倾销税吗?其实反倾销税就是商品进口时所征收的附加税,除了反倾销税其他税要交吗?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 反倾销的国际规定 为防止最终...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
      肇事逃逸车被扣了期限是多少?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


·男孩骑ofo被撞亡 单车公司有责任么?
      男孩骑ofo被撞亡 单车公司有责任么? 一、共享单车平台是否承担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 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单车平台有可能存在的过错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单车平台提供了不合格车辆。由于小男孩与单车平台构成的是租赁关系,因租赁导致的事故...


·喝半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不会酒驾
      和时间没有关系。酒驾的依旧就是根据血液里酒精含量来确定的。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每100mL,小于80mg每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转让按揭车签的协议有效吗
      转让按揭车签的协议有效吗无效,车主只有车辆使用权,买卖权在银行。需要办理汽车解押后,再办理买卖。贷款没有还清的车辆不能买卖,需要贷款结清后才能操作买卖,也可参照以下流程办理买卖:1、转按揭: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法,在二手房买卖中通俗的讲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
      分两种情况。违章停车贴蓝票违不扣分的。违章停车罚款100-200元,不扣分的。违章停车行为处罚标准: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


·乡村路上的交通事故责任
      乡村路上的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如下:(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


·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客车超载的处罚是怎样的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 第四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