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补偿有哪些1、公司不续签,需补偿员工(1)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法第44条第1项”是指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2)若合同期满后,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续签,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其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员工不续签,需要补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补偿需分两种情况对待:(1)若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对员工还要进行经济补偿。(2)若用人单位已经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对员工不进行经济补偿。二、补偿金额是如何规定的?经济补偿的金额取决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员工的月工资太高,即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经济补偿金只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并且计算的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就会出现期满的情况。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一个月,单位需要提出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要是单位不续签的话,则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而要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不续签的,主张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会支持。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样的 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法律中规定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员工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


·劳动合同已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劳动合同已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只要一个劳动者想留在这个劳动单位长期工作的话,是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达到退休年龄之后,劳动者就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了,那么到达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解除吗,关于这一问题,本站我们谈了下自己的看法。到达退休年龄解除劳动合同是...


·如果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经常会遇到老板拖欠工资的情况,无论是那种性质的单位,只要是拖欠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发现企业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那么就可以按照基本的处理渠道处理:1、你到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你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


·劳动法律师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们都知道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时候,劳动者肯定是要请律师帮忙要回自己的损失,那么劳动法律师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呢?律师收费一般是根据案件的轻或重来进行收取,如果涉及到的金额会比较大的话,那么律师是会按照比例来进行收取,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1万元以下1500元 ...


·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如何计算?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法律规定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


·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现在工作中常常遇到伤病的情况,想找公司报销却总是被推脱,想要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可以看看关于湖南省工伤认定办法,我们整理出了以下的法律法规来给求助者提供帮助。下面我们来看看法律条文上怎么解释的。 工伤认定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在我国各地都是非常重要的人防应急内容,这项工作对于政府各部门来说具有重要的责任,而我国的面积广,情况比较复杂,短时间内难以完成,但必须确保人防工程平战转换的有效实行,那么有关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规定有哪些呢? 江苏省人防工程平战转...


·工程质量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
      工程质量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也对本区域各类工程质量的管理做出了规定,以确保我国工程安全。接下来,我们就以浙江省为例为您介绍浙江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宗 旨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现在最新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后果可以分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违反劳动法吗?
      新劳动法辞退赔偿双倍违反劳动法吗?辞退双倍赔偿并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这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二、《中华人民...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主要内容: (一) 《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共分十册。 (二)本定额是在全国和本市有关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多年来的执行情况,经及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并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