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权人是否出借款项给债务人?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债权人是否出借款项给债务人? 一、债权人不一定出借款项给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从债权人的定义出发,我们可以明确的看到,债权人是分为贷款债权人和商业债权人两类,其中贷款债权人通过借出款项而成为债权人,商业债权人通过出卖商品或者劳务成为债权人,例如工地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通过出卖劳务的形式成为债权人。
二、《合同法》关于债权人和债务人相互关系的规定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用于协调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关系: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从我们整理的资料看,债权人不一定出借款项给债务人,从债权人的定义出发,债权人分为贷款债权人和商业债权人两类,其中贷款债权人通过借出款项而成为债权人,商业债权人通过出卖商品或者劳务成为债权人,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中,债权人一般多指贷款债权人,因此债权人是否出借款项给债务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债权人不一定出借款项给债务人。


·债权转股权承诺书怎么写?债权转股权的法律是怎样的
      债权转股权承诺书怎么写?债权转股权的法律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股权承诺书 债权转股权承诺书 (债权人)和 (公司)已知《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享有的对 (公司) (万元)的债权,转为 (公司)股权,作出如下承诺: 用以转为股权的债权真...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债务转让的区别是哪些 一、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的区别 债权转让以及债务转让都改变了合同主体,没有改变权利义务关系,都需要另加补充协议。其中,债务转移应取得债权人同意,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生效。 二、债权债务转让的一些注意事项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


·贷款担保书范本格式
      贷款担保书范本格式 贷款担保书范本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下称借款人)在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的贷款。现我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


·现在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网贷贷款没还会怎么样? 近几年,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而人们也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比如说网络贷款,也就是网贷。网贷确实为不少资金有困难的人提供了便利。贷款应及时还款可以说是您的共识,但有些人可能会因为无力还款导致网贷逾期,甚至不还。那网贷贷款没还会...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
      在我国公司债券怎么卖?在我国,有一群人有着较远的见识,不愿意把资产放在银行来获取那微薄的利息,而是通过各种渠道投资,所以导致了我国股票市场的飞速发展,而股票呢,则是一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为了避免这些风险,大多数人选择了投资比较保守的债券,在国债和企业债券之中,企业债券的收益明显...


·老赖欠钱不还玩失踪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玩失踪怎么办?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若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


·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不仅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与之相对应的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受法律保护。而很多时候,民间借贷都是有偿的,也就是有利息,那么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呢?而要是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又该怎么办呢?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


·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
      公民在有欠债的情况下,如果一直不偿还,那么债权人很有可能就会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此时财产保全,其实也就是查封债务人的财产。那现实中,要是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相信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父母欠债可封子女的财产吗我国法律没...


·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是什么?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不断的进步,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当地的经济发展也越来越快,现在社会鼓励自主创业,那么,在自主创业时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可是这些资金需要从哪里来呢?就会用到借贷,就会出现了债权和债务的的问题,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双方没有债权债务问题的详细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