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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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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出庭作证申请书怎么写其具体内容需要包括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法院的名称,并且需要申请人也就是办理该案件的律师签名和申请时间,在最后应该附上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在这过程中需本着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1、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是代理该案件的律师,需具有律师资格证,在申请人这一项中应标明申请人的姓名,所在律所的名称;2、请求事项请求事项这一项中应简练的阐述申请的请求,不应长篇大论。3、事实和理由事实和理由中应阐述被告人因何事涉嫌何罪名的案件,说明证人因亲身感知客观事实,可以协助法庭查明事实,将依据的法条列出,最后写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4、法院的名称法院的名称中应该是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名称。需注意在法院的名称上一行,在事实和理由的下一行,写上:特此申请;5、申请人签字在法院名称的下一行,也就是申请人签字的一行,申请人应亲自签署自己的姓名,同时也需要写上申请人所在的律所名称;6、申请时间申请时间应该写清年、月、日,哪天申请的就写那一天。7、证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在以上所有的事项写完后,应在下面附上证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保证证人的信息真实、有效。只有一位证人,可以直接写在下方,若证人有多位应在下方列出表格,有好几个证人列出几个表格。当然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申请书需要符合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即证据裁判原则、自由心证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总体来说该申请书应该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该案件事实的客观情况,该申请书中的证人必须具有证据能力,且该证人的证言必须是在法庭上能够查证属实的证据,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同时该申请书中的证人所提供的关于案件事实的言词,必须是亲身感知的事实,不能含有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和推断性的证言。需依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做出符合事实的言论。由此可以看出刑事案件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很严格的,对于申请人和申请事项等几项中应该遵守法律的规定,且要保证在申请书中的信息准确真实。这样有利于法庭的审判,也利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罪名认定也有很大的帮助


·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由于“经营”的含义相当宽泛,生产、流通到交换、销售等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都可能属于经营活动。因此,法律对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采用了分类的方式予以规定。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非法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


·移送审查起诉由谁告知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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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对刑法有一定了解的人可能会发现专业术语中包含着认罪服法的名词,很多人就简单地将其看作是一种罪名上的简单承认而没有更加深刻地进行了解,尤其是认为自己不可能触犯刑法的老百姓来说就更加不可能多作认识。那么,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一、刑法规定的认罪服法是什么意思? 认罪服法罪犯...


·行政拘留是否关押当事人?
      行政拘留是否关押当事人?行政拘留是公安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处罚种类,行政拘留后违法人就会被送到行政拘留所,行政拘留所不同于看守所和监狱,一般来讲是不会被虐待的,同时也会给违法人看书看报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看电视),管理比看守所和监狱好的多,行政拘留决定只要下达后,是不会失...


·法律上什么是猥亵儿童罪?
      什么是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儿童尚处在身心发育的成长阶段。生理的发育和心理的发育都很不成熟。生理上容易受到伤害摧残,心理上更容易...


·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什么确定金额?
      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什么确定金额?我国法律规定了判处罚金的制度,旨在最大限度的遏制相关违法犯罪,惩治相关犯罪分子。可是由于广大群众对相关文件的陌生,对于罚金的判处依据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对犯罪分子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什么确定金额?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


·新刑法264盗窃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新刑法264盗窃罪的规定是什么?1、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


·新《刑诉法》全文2023修改了哪些条文?
      新《刑诉法》全文修改了哪些条文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


·刑事诉讼法补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对于刑事案件的审判是不允许建立在证据有瑕疵的情况下的,对被告和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必须从侦办到最后的判决,所有的环节都是有法可依,以合法的证据作为定罪依据的。如果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什么漏洞的话,是需要及时补正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补正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独立上诉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独立上诉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 不受法律保护,律师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主体有: 1、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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