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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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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一、房屋 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 450-650元/㎡

1、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

2、旧料归原主。

3、房屋补偿费用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用。

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瓦屋顶 410-530元/㎡

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 290-410元/㎡

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 160-280元/㎡

二 、 围墙 乱石基砖墙高2.5米以上 90-110元/m 旧料归原主

乱石基砖墙高2—2.5米 80-100元/m

乱石基砖墙高1.5—2米 70-80元/m

乱石基土坯墙高1.5米—2.5米 40-55元/m

三 、畜禽舍 砖混结构 100-150元/㎡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50-80元/㎡

四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400-600元/座 包括迁葬工料费

五 、 温室 钢、砼骨架、玻璃顶 60-100元/㎡ 旧料归原主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 35-60元/㎡

简易塑料薄膜棚 20-30元/㎡

六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1100-1560元/㎡ 按桥面面积计算

平坦石拱桥 900-1300元/㎡

石拱桥 1600-2100元/㎡

七 、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500-700元/m

石拱涵跨径1—4米 1150-1800元/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950-1500元/m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米 1200-1800元/m

八 、 台田石堰 60-80元/m

九 、 水渠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 按挖方体积6-10元/m3 不包括田间毛渠

石砌水渠、水池 50-90元/m3 土方另计

砖砌水渠、水池 60-100元/m3

十 、 水井 手压井 15元/ m 1、水井补偿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土井:直径1.2米 120-150元/m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5—10米直径1.5米 2500-4000元/口

砖井(包括乱石井)

深10—20米直径2.5米 4800-6300元/口

下管井 360-460元/m

机井:深20—50米 190-240元/m

机井:深50—100米 240-310元/m

机井:深100—250米 300-380元/m

机井:深250米以上 380-480元/m

十一 、乔木 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 移栽费3-5元/株 乔木系指用材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10cm(松柏树3—6cm) 30-40元/株

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 45-55元/株

胸径大于20cm

(松柏树大于10cm)以上成材树 60元/株

十二 、果树 苗木 移栽费3-5元/株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等树种,以苹果为主,其他树种参照。树归原主

幼龄期(区分树种) 30—50元/株

初果期(区分树种) 190—340元/株

盛果期(区分树种) 300—530元/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 140—260元/株

葡萄(区分生长期) 20—40元/株

十三、灌木 一年生以内 4-6元/墩 桑条参照灌木补偿。树归原主

一年生以上 5-7元/墩

十四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 1200-15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通讯广播线路 1200-1500元/杆

十五 、 砖窑 18、20、22、32门轮窑 8500-10000元/门 包括烟囱、烘干室

老式土窑 19000-30000元/座

十六 、 苗圃苗木 区分树种及培育期 4600-7900元/亩

十七 、 鱼塘 区分建造标准 8000-132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说明:

1、房屋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进行补偿,不能参照的或在征地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的,可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认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3、青苗补偿标准按一季作物产值标准补偿,能收获的不予补偿。规划区范围内,耕地年产值标准:环翠区不低于1800元/亩;荣成、文登不低于1600元/亩;乳山不低于1400元/亩。规划区范围外,每亩不低于1000元。

4、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它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威海市城铁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该标准对房屋、苗木、通讯线路等各种农用基础设施和青苗补偿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未列明的地面附着物也规定了可以参照相近情况进行补偿,可见政府不光在建设工程方面做到了于民有利,而且在征地补偿的各个微小环节也均考虑到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征地补偿标准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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