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13057670467
环境资源法院:南京中院 南京(玄武) 苏州(姑苏) 无锡(江阴) 南通(如皋) 盐城(东台) 淮安(洪泽) 宿迁(宿城) 连云港(灌南) 徐州(铁路)
律师团队
>>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姜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朱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叶律师
  •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南京环境资源法律团队长期从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擅长环境犯罪辩护,环境行政处罚罚款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代理,环境污染侵权民事案件的代理,解决自然资源环境纠纷。担任环保法律顾问服务,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应注意的细节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www.nj48.net


    1.权属证书


    


     一般来说,许多房地产项目在预售时,证书不是很全,虽然有些可以慢慢补齐,并不影响买家的购买与居住,但是也有可能潜伏着风险,所以您在签约之前,最好还是看一下有关该房产项目的权属证书后再做决定。


    


     这里所说的权属证书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销(预)售许可证。另外,买家还须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的建设单位、项目、建筑面积是否前后一致,是否同与您签约的发展商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会给买家办理产权证带来麻烦。缺少部分证书不一定真会有风险,如果某个项目假造证书的话,则必有很大风险,请买家注意。


    


     2.防止面积欺诈


    


     商品房销售一般以单位面积价格来计算一套住宅、一栋楼的总价,这时面积就成了影响总价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对于一套已经存在、大小已经固定的住宅来说,面积大,总价就会增加,开发商就可以从中多获利,于是,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在房子面积上产生纠纷,常出现的问题有:


    


     (1)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销售面积的部分原封不动地算进去。


    


     (2)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房屋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使购房者损失实际可利用的面积。


    


     (3)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概念,扩大计算使用面积的范围。


    


     (4)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际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的处理有所约定。面积差异不超过合理比例———3%时,房价保持不变,若超出此比例,双方就是议定处理办法。


    


     3.签订认购书


    


     购房者买房第一步是与开发商签认购书,并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或是因售价又提高了,或是购房者随着对该项目的了解觉得不合适,还有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在这里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4.购房合同文本


    


     (1)您应与发展商签署由房管部门印制的合同文本。因为这些文本中都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较少出现发展商拟订的“不平等条约”。


    


     合同中要明确对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和达不到质量等级的处理办法,做到越详细越好。另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实践中,往往存在开发商与投资商不一致的情况,比如项目是张三开发,实际上是李四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张三签约,否则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除了签订正式的合同,您还必须签订补充协议,包括一些正式合同中没有体现的相关条款,例如关于发展商提供的装修情况以及承诺的便利条件和配套服务等。(2)关于价格


    


     一般买家应缴纳按购销双方约定的计价标准和房屋面积计算出的房价款和按国家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是对消费者的侵害。所以,买家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


    


     (3)交房日期


    


     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为逃避责任,常常在交房时大做文章。常见的有:只注明竣工日期,没有标明使用期;交房日期极其含糊,如将交房日期定为“水电安装完毕后”、“质量验收合格后”等;利用大的市政建设做幌子,称其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房……对此,购房者应注意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地确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同时,还要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需承担的责任。


    


     5.注意所买房产是否已设置抵押权


    


     开发商在进行商品房的开发过程中,往往出于融资的需要,以先取得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或正在建设中的工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一般为借款人)不得处置抵押物。因此,在抵押权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前必须经享有抵押权的银行同意,且保证预售所得款项先用于偿还贷款,买卖双方才能顺利办理产权过户。


    


     因此,在购房前买家核验开发商出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时,须注意该证书上“有关他项权利证明”栏内是否注明有上述抵押情况。如有上述情况,买家应注意核验自己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已抵押的部分。由于个别开发商未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造成银行不愿放弃其在开发项目上设置的抵押权,导致买家无法顺利取得产权证。


    

6.关于违约

签约的目的就是假设日后会出现违约现象并提前设定一些条款预防,所以在预售契约中一定要清楚约定违约责任,最好明确约定违约金,现行违约金标准为每日万分之四。

有些发展商要求客户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契约后,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两份协议中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请买家注意协调统一,以免日后扯皮。


·房屋租赁协议书的内容都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主要是为了确定租赁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为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提供书面证据。租赁协议规定了租赁过程中的各种注意事项。那么,房屋租赁协议书的内容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协议书的内容都有哪些 ...


·签订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
      租房合同可以代签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
      单纯的买房子行为其实不会涉及到税费的问题,但因为房子属于不动产,因此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而这个过程中,自然而然就需要交纳相应的税费。那到底买房子都要交什么税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购买新房缴纳的各种税费: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


·租房合同到期如何续签?
      从《合同法》中的规定里面可以看出,签订的租房合同最长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这也就意味着租房合同也是会有到期的那一天,而此时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则也是可以就租房合同进行续签,只不过此时续签的最长期限也是不得超过20年的。那么现实中租房合同到期如何续签比较好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
      在夫妻情感破裂需要离婚时,房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十分重要的。在房产分割完成后,还需要进行房产过户。房产进行过户,所有权即发生转移。有些人要问,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下文将会对此做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变更费用多少费用多少? 一、离婚后,如果房屋实际所有人发生变化,...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离婚房子留给孩子怎么处理 可以通过赠与给孩子。出新房产证注: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 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


·房产税缴纳依据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国家征收每一部分的税都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对于房屋而言,会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根据不同情况缴纳的税率也不相同,对于私自买卖房屋不交房产税的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房产税缴纳依据是什么呢,下马由来为您解答。 房产税缴纳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


·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司,而创建公司首要的问题就是租赁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地点。许多人表示不知道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住房时签订的、用来明确...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
      一、购房合同书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完整地阅读合同,提出质疑,对于不理解的地方要认真调查清楚。2、签订合同前要了解开发商的基本情况,包括开发商的信誉、经济实力、资信状况及历年在房地产市场的开发业绩,并要求开发商出示有关开发建设和销售的证件,如营业执照...


·以房子做抵押借条怎么打
      借条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规范的借条内容如下:1、写清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2、写清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3、写清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4、应写清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


·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都是一样的,其中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当然就包括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对于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